臺北市政府衛生局公布113年度蜂產品抽驗結果

520除了是諧音「我愛你」的告白日,其實在全球更是聯合國訂定的世界蜜蜂日,為了解目前市面上蜂蜜製品,包含蜂蜜、蜂王乳(漿)、蜂花粉等產品品質,維護民眾的權益,臺北市政府衛生局至超市、賣場、雜貨商行、農產品專賣店、有機(生機)食品店等地點抽驗蜂產品20件(包含蜂蜜、蜂王乳(漿)、蜂花粉等),檢驗蜂產品中殘留農藥(11項)及蜂蜜加驗重金屬鉛,檢驗結果均符合規定(詳如附件名冊)。臺北市衛生局對於市售蜂產品之農藥殘留及重金屬進行監測,如發現有違反農藥殘留容許量標準之規定者,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5條第1項第5款規定,依同法第44條第1項第2款處新臺幣6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罰鍰。如發現有重金屬含量不符規定者,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7條規定,爰依同法第48條經命限期改正,屆期不改正者,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

臺北市政府衛生局呼籲民眾在選購蜂蜜產品時,最好向信用良好的廠商購買,蜂蜜已開瓶請保存於陰涼通風處,避免至於陽光直射及悶熱濕度高環境,另衛生福利部公告的「包裝蜂蜜及其糖漿類產品標示規定」已經自2023年7月1日正式實施,自實施日起產製的蜂蜜及其糖漿類產品,須依其含蜂蜜量的多寡來標示品名。只有含蜂蜜單一成分的產品,才可標示為「蜂蜜」、「純蜂蜜」、「100%蜂蜜」,此外,產品外包裝也必須標示蜂蜜原料的原產地,讓蜂蜜來源一目了然!

民眾如有食品安全衛生問題或消費疑義,可電洽臺北市民當家熱線1999(外縣市民眾請撥02-27208889)轉7079。以上訊息,可至臺北市政府衛生局網站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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