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認遭霸凌離職 男朝前同事新車撒冥紙判無罪

高雄吳姓男子因自認遭前同事霸凌致離職,又恰好發現對方換新車,憤而在車前撒冥紙報復。吳男挨告恐嚇罪後,法官認為單純撒冥紙沒配合威脅言行,不構成恐嚇,判決無罪。

高雄地方法院簡易庭審理時,吳男供稱是受對方先前職場霸凌害到離職,恰好案發當天要去國稅局辦事,路過對方小港路住處看見換新車,一時氣憤才去撒冥紙,只是要羞辱對方「讓他衰」而已,沒有要恐嚇犯意。

法官認為,凡刻意在他人住處或其他場所拋撒冥紙者,通常可認為是使之沾晦氣、觸霉頭,甚至詛咒不幸等騷擾用意。單純撒冥紙若未與其他具威脅、恫嚇性言語、文字或舉動配合,僅構成騷擾意思,與刑法恐嚇罪要件不合,據此判決無罪。

判決指出,吳男去年4月18日上午騎車行經小港區小港路一帶前同事住處門口,發現對方換新車,加上想到先前2人不快經驗,因此跑去買了1疊冥紙至新車前開始狂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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