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無照保母與男友涉虐4童 女3罪遭判刑、男2年6月

彰化邱姓無照保母被控與男友涉虐待4名幼童,除用膠帶綑綁雙手、以熱湯燙傷小孩雙腳,還傷害男童生殖器,法院近日依傷害罪分別將保母處4月、2月、1年5月刑期;判黃男應執行有期徒刑2年6月。全案可上訴。

根據彰化地方法院判決書,邱女與黃男同居於托育地點,兩人均未受保母人員專業訓練,也未取得保母人員技術士證,邱女卻從民國110年5月起在臉書(Facebook)保母社團以低價招攬收托,並告知家長黃男會共同照顧。

判決書指出,邱女5月底生產,在此前後明知要照顧自己與黃男的孩子,已無力再托育幼兒,卻陸續收托4名幼童,黃男在邱女生產、坐月子期間更完全處理托育幼兒事宜。

據判決書內容,邱女、黃男其中1人在5月中以膠帶綑綁4歲女童雙手;6月底邱女因無暇照顧1歲多男童,導致男童自行從柵欄式嬰兒床爬出不慎摔落,傷及後腦勺,之後又遭其他幼兒咬傷。

邱女、黃男其中1人又於7月底以熱湯燙傷4歲男童雙腳,並傷害男童生殖器官,導致其生殖器官有開放性傷口、左側大腿挫傷、雙側足部二度燙傷;8月期間,黃男涉嫌在車上毆打2歲男童背部,導致其背部有大片瘀傷。

4名幼童家長事後察覺孩子身上有傷,帶往醫院急診就醫,才讓整起事件曝光,彰化地方檢察署於110年11月起訴邱女、黃男,建請法院從重量刑。

4歲男童母親接受詢問時說,男童托育回家後變得沒安全感,晚上到隔天中午都沒小便,男童稱「不敢尿尿」;家裡有客人來訪,男童都會躲起來,且洗澡只敢洗冰水,沖溫水會哭。

邱女、黃男否認有傷害犯行,辯稱4歲女童雙手是被其他小孩弄傷、4歲男童翻倒熱湯才燙傷、只是輕拍2歲男童。

法院依據證人說詞、傷勢檢驗報告及Line對話等相關人物證,認為事證明確,被告2人所辯均無可採,依成年人故意對兒童共同犯傷害罪等,判黃男應執行有期徒刑2年6月。

法官認邱女有3項犯罪事實,依成年人故意對兒童共同犯傷害罪、過失傷害罪等,分別處4月、2月、1年5月刑期,邱女可依法向檢方聲請易服社會勞動,待檢察官審酌是否准許,再聲請定應執行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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