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侵占扣押贓款逾54萬 南港警10萬元交保

時任台北市警局南港警分局施姓偵查佐,涉嫌侵占扣押贓款新台幣54萬餘元,事後繳回相同金額款項入庫。檢察官指揮政風人員搜索、約談施男等人,今天晚間諭令施男10萬元交保。

士林地檢署今天晚間表示,檢察官複訊後,依違反貪污治罪條例公務員侵占職務上持有的非公用私有財物罪,諭令施男以新台幣10萬元交保,並限制出境、出海;至於同案被告方姓男子及6名證人均請回。

全案起於,施男於民國110年8月間受理偵辦一起洗錢案件,查扣贓款54萬餘元,卻延遲把扣案現金繳回贓物庫,並於隔年3月把相同金額的現金繳庫。

南港分局於111年3月間稽核刑案證物時,發現施男繳庫的贓款面額組成與扣押時不同,主動展開調查,並把施男移送法辦,也將施男改調往警備隊管考。

士檢今天指揮廉政署、警政署政風室,兵分多路搜索施男住處及警備隊待勤室等地,並約談施男等8人到案說明。檢察官複訊後,諭令施男交保,其餘7人請回。

南港分局指出,向來重視員警風紀,對於員警違法行為,秉持警紀警辦及不護短、不庇縱原則,從嚴究辦,並要求員警遵守各項風紀規定,全力配合地檢署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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