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子共學教育促進會籲支持不打小孩 終結暴力共同守護兒童人權

親子共學教育促進會籲支持不打小孩 終結暴力共同守護兒童人權

【記者 吳勝峯/台北 報導】每年4月30日是國際不打小孩日,社團法人台灣親子共學教育促進會在過去十二年,透過共學方式帶領上千戶學齡前的家庭身體力行「不打不罵不威脅不恐嚇不利誘」的五不理念。藉著今天邀請關心兒權的團體召開記者會,呼籲政府應積極推動通過民法1085條修正法案,落實兒童人權公約以兒童為權利主體的精神,並在今日活動中以行動劇「拿掉懲罰,其實你還可以這樣做!」希望喚醒社會大眾對待孩童的意識,現場國小五年級蔡姓孩童表示:「如果大人在是小孩的時候,如果他被體罰過,他應該也會不喜歡被體罰,那他為什麼要體罰他的小孩?如果他都覺得這個行為沒有讓他舒服,他為什麼要對他小孩做出這種行為。」


親子共學教育促進會籲支持不打小孩 終結暴力共同守護兒童人權

去年3月,法務部向社會公告《民法》第1085條修正草案「父母保護及教養未成年子女,應考量子女之年齡及發展程度,尊重子女之人格,不得對子女為身心暴力行為。」。原懲戒權中,明訂父母擁有懲戒小孩的權力,惟法令對於何謂身心暴力行為並無明確定義:冷暴力語言的傷害、剝奪孩子自由行動的權力等,都對孩子的身心發展與人格尊嚴造成影響,但卻難被定義為身心暴力的範疇。依據兒童權利公約第8號和第13號一般性意見書,體罰不論多輕微,都屬於身心暴力對待的一種形式,目前的修法是其中一種保護兒童免於暴力的預防方法。


親子共學教育促進會籲支持不打小孩 終結暴力共同守護兒童人權

高雄暖蛇團在公園對民眾進行冷暴力語言調查,九宮格中舉列出父母常說的用語,如:「你再這樣,我要叫警察抓你喔!」、「你再哭,大家都在看你了」、「那你留著,我要走了」等等,這些冷暴力語言對孩子心理狀況造成的影響,包含:將警察放置於威權的角色,讓孩子對於公權力感到畏懼、情緒發展障礙、擔心被遺棄的恐懼,這些語言造成的傷害沒有明確在法律上被定義,但卻影響孩子的成長,調查活動即有遇到國小孩童表示聽到大人說冷暴力語言時其實會很生氣啊!但他們不一定敢說出來。在教育上體罰對於管理與要求或許有顯著的立即性效果,但卻會抑致兒童心智發展與人格的健全發展,長遠在教育上來看效果是負面的。體罰也是暴力的示範,在學生身上看到的影響是壓抑獨立思考、身心恐懼,並引發更多暴力行為。教育的意義在於教導孩子自由與尊重,實施體罰便是反教育。


親子共學教育促進會籲支持不打小孩 終結暴力共同守護兒童人權

雖然台灣校園已經在2006年實施校園零體罰,但家內體罰依舊在持續,且其行為仍然被法律所保障。一個孩子整體的發展,不只仰賴學校的教育,也建立在家庭與社會的共同合作,高雄暖蛇身為一個實踐民主教育的團體,我們呼籲政府應積極通過民法1085條修正法案,父母應考量子女之年齡及發展程度,尊重子女之 人格,不得對子女為身心暴力行為,保障兒童在家庭與社會的權利。


親子共學教育促進會籲支持不打小孩 終結暴力共同守護兒童人權

暖暖蛇國小共學團高雄召集人沈玉玲分享高雄暖暖蛇共學團親職透過與孩子共同拍攝影片,回憶過往被打罵的經驗及其所帶來的影響。即便已經長大的我們,在影片中述說著過往被打巴掌、在眾人面前被羞辱的經驗,仍是感到受傷與難受。而這些經驗所帶來的影響,包含懼怕權威、沒有自信、與父母關係疏離等等,至今仍在我們身上。


親子共學教育促進會籲支持不打小孩 終結暴力共同守護兒童人權

勵馨基金會高雄分所楊稚慧主任提及,勵馨在長期服務遭受性別暴力、目睹暴力的兒少,深感到暴力對兒少的成長造成很難平復的傷害,對於一個人的自我價值與身體界線造成嚴重損傷,因為性別暴力不單只是看得到的身體的虐待,更帶著看不到的性別貶抑和壓迫,在國際不打孩子日,勵馨呼籲尊重孩子獨特性的重要性,落實性別平等教育,甚至要從家庭教育就要開始了,政府相關當局應給予家庭、學校、社區有足夠的性平教育相關資源。


親子共學教育促進會籲支持不打小孩 終結暴力共同守護兒童人權

高雄市輔育人員職業工會新興公托主任林奕寧表示:「滿足回應、建立好的依附關係是孩子好情緒的關鍵,有助於孩子具備成功的社會互動能力。孩子越是無法表達的,越需要被懂。聽聽我們自己內在屬於孩子的那個位置的聲音,再試著走進孩子的心。」


親子共學教育促進會籲支持不打小孩 終結暴力共同守護兒童人權

社團法人高雄市全人教育家長協會理事長顏任儀:「如果我們常常會說不鼓勵暴力,為什麼可以認為只要大人出於管教之名就可以合理化地對年紀更小、身體和心靈尚未成熟的孩子施展暴力呢? 如果一個孩子習慣將「我打你是為你好」這樣的行為視為正常,那麼未來長大後是否他/她也可能成為暴力的施展者或毫無知覺的受害者,讓暴力行為不斷循環下去? 透過立法,讓家長意識到我們對孩子所擁有的並非懲戒或管教權,而是有保護和教養孩子的義務。」


親子共學教育促進會籲支持不打小孩 終結暴力共同守護兒童人權

台灣人權促進會 南部辦公室教育推廣專員 宋亦橙 :「尚未修法的《民法》第1085條允許父母有「懲戒權」,代表國家也同意家內體罰是可被接受的管教方式。這條法規不只嚴重侵害人權,也違反了10年前已經國內法化的兒童權利公約(CRC)。CRC禁止對兒童施行一切形式的暴力;精神暴力,例如侮辱、恐嚇、嘲諷、忽視等也包括在內。而2017年、2022年兩次CRC國家審查報告都強調民法1085條與公約精神相背,政府儘快研議如何禁止家內體罰是至關重要。刪除懲戒權的規定,並非是讓父母無法管教兒童,而是消除暴力的發生,進而避免兒童因此受到的傷害。」

小民參政歐巴桑聯盟 高雄黨部主任 張芳愉:「直到2022年,全世界已有65個國家跟進,表示兒童無論在任何場域,都可以免於體罰所帶來的傷害。以亞洲國家來說,日本已在2020年禁止家內體罰,2021年南韓跟進。對於重視兒童權益的小民參政歐巴桑聯盟強烈呼籲盡速通過民法第1085條修法,讓台灣將會成為東亞地區第3個禁止家內體罰的國家,讓台灣所有的兒童都能夠在免於身心暴力的環境下健康成長,落實CRC以兒童為權利主體之精神。」(圖:社團法人台灣親子共學教育促進會高雄暖暖蛇共學團提供)



最新社會新聞
人氣社會新聞
行動版 電腦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