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誤傳警車肇事|警呼籲理性發言勿妄下定論
【警政時報 江雁武/台中報導】
近日有網友在社群平台Threads上傳一段影片,聲稱臺中市政府警察局第二分局的一輛警用巡邏車撞倒路邊電線桿,引發網友熱議。經調查後發現,該影片情節遭誤解,實際情況與影片描述並不相符,警方特此澄清並呼籲民眾慎重對待網路言論。
事發於113年12月7日13時3分,臺中市政府警察局第二分局接獲報案,稱北區西屯路一段科博館停車場出入口發生交通事故。警方立即派員趕赴現場,發現事故係一輛營業用大客車自停車場駛出時,不慎以右側車身碰撞到路燈,導致路燈傾斜且有倒塌可能。為避免路燈突然倒塌造成傷害,員警迅速拉起封鎖線,並將巡邏車停放在傾倒路燈前方作為警示,同時指揮交通引導行人及車輛繞行。
經警方調查,肇事的大客車駕駛柯姓男子(82年次)接受呼氣酒測,結果顯示無酒精反應,事故原因仍需進一步調查,由鑑定單位或法院釐清責任歸屬。臺中市政府建設局路燈科於16時8分抵達現場,並完成路燈拆除作業,該路段於當天下午恢復正常通行。
針對網路上誤傳的「警車撞路燈」影片,警方強調,事發當時巡邏車是為了警示路人而停放於現場,並未涉及事故。影片僅呈現片段畫面,未完整反映事實,易引發誤解。中市警二分局長周俊銘表示,在當今數位時代,人手一機隨時可以記錄和分享生活,但網路言論應謹慎為之,切勿因片面資訊妄下結論或誤導公眾,避免造成不必要的誤解或對他人名譽的損害。
警方同時提醒駕駛人,在行車過程中應隨時保持警覺,特別是在狹窄或人流密集的地方,更需注意周遭環境,避免碰撞或意外發生。此外,警方將持續加強交通安全宣導,降低類似事件發生的風險。
警方呼籲,民眾在網路留言或發表意見前,應基於事實查證原則,「三思而後寫」,避免因誤傳或過度解讀影像內容而傷人傷己,共同維護理性和諧的網路環境。
- 記者:警政時報 江雁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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