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水扁特赦無望】「海外資產絕非不法所得」 陳致中: 願全數作公益

【陳水扁特赦無望】「海外資產絕非不法所得」 陳致中: 願全數作公益

外傳總統蔡英文卸任前會特赦前總統陳水扁。總統府今晚(16日)對外澄清指出,「無此決定」,面對特赦無望,陳水扁兒子陳致中今晚在臉書發文表示,選舉結餘款之海外帳戶資產絕非不法所得,若最終陳家可自由決定款項用途,願全數作為國家社會公益使用。

然而,根據台北地檢署統計指出,目前有關陳水扁判決定讞的龍潭購地案、陳敏薰買官案等,包括陳水扁個人2.79億元的犯罪所得、陳水扁扁家共6.95億元。

併科罰金部分,陳水扁2.5億元、吳淑珍2億元,總計11億4500萬元都已執行入國庫。另查扣部分不動產,因還涉及變賣等問題。因龍潭購地案遭判刑定讞,特偵組還查扣押陳水扁家不動產、珠寶及現金等資產,超過11億元之多。

除此之外,還有利用賄款洗錢到美國,購買紐約、維吉尼亞州兩豪宅,美國司法部查扣拍賣後,經扣除美國分享後,歸還我國拍賣所得款有台幣4800萬元。

特偵組又查出陳水扁家藏有國泰世華金庫中的10多億現金,透過買豪宅、人頭轉匯海外,發現有瑞士帳戶價值約新台幣4.5億台幣遭到凍結,至今未匯回台灣。

陳水扁已被定讞包含龍潭購地案,法院以確認陳水扁、吳淑珍兩人收受台泥4億元賄款。另外,有關陳敏薰買官案,兩人被法院認定收賄1000萬。

至於,二次金改中的元大併復華案,兩人也收受元大2億元賄款。吳淑珍並且南港展覽館案中,法官認定收賄9000萬元。同時,法院判決也宣告沒收犯罪所得外,也宣告沒收洗錢財務及孳息。

針對陳水扁是否特赦一事,總統府發言人林聿禪今晚指出,實際上相關程序都必須依法進行,並且也無此決定。唯我們最關切的是持續確保陳前總統獲得妥善的健康照顧。

晚間,陳致中也在臉書發文寫道:鄭重重申2009年開庭對外的承諾,性質為選舉結餘款之海外帳戶資產絕非不法所得,惟本於「取之於社會、用之於社會」的信念,若最終陳家可自由決定款項用途,願全數作為國家社會公益使用,此一承諾從無改變,特此聲明、以昭公信。(責任編輯:許雅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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