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無資料
傳銷事業未事先報備銷售商品,未與傳銷商締結書面參加契約,遭罰! (2 年前)
公平會在本(13)日第1679次委員會議通過,艾捷營養有限公司變更銷售商品未事先報備,未與傳銷商締結書面參加契約,違反多層次傳銷管理法第7條第1項及第13條第1項規定,處新臺幣10萬元罰鍰。 詳全文建案宣稱公園綠地旁,真的假的? (2 年前)
公平會在112年11月29日第1677次委員會議通過,合謙建設股份有限公司及禾義行銷有限公司銷售新北市淡水區「合謙飛時代」預售屋建案,在廣告上將基地位置上方的用地宣稱為「公園預定地」,但實際上是 詳全文事業開始實施多層次傳銷行為前,要記得先向公平會報備! (2 年前)
公平交易委員會於本(15)日第1675次委員會議通過,共富佳康國際股份有限公司從事多層次傳銷,未於開始實施前向該會報備,違反多層次傳銷管理法第6條第1項規定,處新臺幣20萬元罰鍰。 公平 詳全文關鍵字:公平會
傳銷事業新增獎勵規則未報備,遭罰! (2 年前)
公平交易委員會於本(15)日第1675次委員會議通過,康霖生活事業股份有限公司,從事多層次傳銷,變更傳銷制度,未事先向公平會報備,違反多層次傳銷管理法第7條第1項規定,處新臺幣10萬元罰鍰。 詳全文不當利用SEO技術,搜尋結果出現競品品牌推薦自己事業品牌,公平會開罰! (2 年前)
公平會112年10月18日委員會議通過,禾荃國際有限公司利用網頁程式設計,不當使用競爭對手商標中的文字作為行銷文案投放至Google搜尋中,使消費者誤認並點入連結至禾荃公司網站,屬榨取他人努力成果 詳全文從事多層次傳銷,要先向公平會報備,法令有規範! (2 年前)
公平交易委員會於本(18)日第1671次委員會議通過,鳳麟國際數位行銷有限公司從事多層次傳銷,未於開始實施前向該會報備,違反多層次傳銷管理法第6條第1項規定,處新臺幣10萬元罰鍰。 公平 詳全文血糖監測產品大廠限制下游業者轉售價格 公平會開罰 (2 年前)
自我血糖監測為照護糖尿病患者關鍵的一環,藉由定期的自我監測血糖,可作為藥物調整及飲食控制參考,以達成緩解糖尿病之目標,市面上常見之家用血糖機(包含血糖機、血糖試紙、採血針)即為患者自我 詳全文公平會呼籲事業應審慎選用關鍵字廣告,避免觸法! (2 年前)
由於電子商務快速發展,網站成為事業爭取交易之重要管道,事業付費向搜尋引擎網站購買關鍵字廣告,增加網站曝光率或到訪率,已成為時下爭取商機之常見方式。不過,如果是購買競爭對手的名稱、品牌 詳全文假安檢真推銷事件層出不窮,當心! (3 年前)
公平交易委員會112年9月28日第1668次委員會議通過,蔡君夥同陳君以張君名義設立全省瓦斯設備工程行(下稱全省工程行),藉服務通知單、制服或工作證,使民眾誤認為當地公用天然氣事業員工,並假藉 詳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