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編輯的話:五年之約

與講義讀者分享最近紐約時報,有一篇第一人稱的真實愛情故事*:
文章的作者凱倫,她就讀康乃爾大學一年級時18歲,她的男朋友郝華才剛滿21歲。他們從九月開始約會,到了第二年春天,他將回舊金山,而她會回紐澤西州郊區。面對未來不可避免的分隔,凱倫對郝華說,他們應該等五年之後再見,以便確定彼此是否適合。凱倫認為這是務實的做法,她不要嫁給第一個認真的對象,認為應該給彼此第二個機會。
郝華同意了。他們決定五年後,四月份的最後一個星期天下午四點在紐約公共圖書館碰頭。他們把誓言寫在一張一元紙鈔,撕成兩半,把有自己誓言的那一半給對方。
在一個公眾地方見面,可以減少不必要的親密行為,如果情況有點尷尬的話。而且那是一個容易找到的永恆地標。
凱倫後來發現,那天正好是復活節,她那虔誠天主教徒媽媽,一定堅持全家團聚,不可能讓她跑去紐約。於是,她和郝華再碰面,把兩張半截鈔票上的四月改為五月。這下乾柴烈火,他們無法分開了,又在一起一年半,直到他休學,住在曼哈頓,這段關係終止了,因為他發現她劈腿。
他們還有三年半,距離下次預定的重逢。作者說她充分利用這段時間,有了幾段深淺不同的戀情。對其中幾個對象,她曾自問:「就是他嗎?」答案都是否定的。她不知道如果沒有那個跟郝華的未來之約,答案是否會不同。在跟幾個不同對象,或長或短的交往,反而加強她認為郝華就是她的真命天子,也更覺得這是謹慎的做法。
她忘了當初還有一個保密協定,竟對她的閨蜜和母親透露了此事,這是一個錯誤。
五年大限快到了,凱倫住在明尼納博里斯,正為了一段感情糾纏了幾個月。她和郝華在這段期間完全沒有聯絡。在那個沒有手機的年代,失聯這麼久,很可能就永遠找不到了。
在預定重逢前幾天,凱倫飛回老家,準備周末去紐約,先住在她姊姊家,但她的母親和姊姊極力阻止她,擔心她會傷心欲絕,因為她們不相信郝華會千里迢迢從加州飛來。
但凱倫相信他一定會赴約。
於是凱倫坐火車到曼哈頓。周日下午四點前幾分鐘抵達圖書館對街,瞄了瞄眼前稀少的人群,突然間,她看到郝華朝著圖書館的階梯走去。
他們看到彼此了,微笑,揮手。她走到對街,擁抱,然後坐在階梯開始聊起來。這一聊,持續了兩天。接著,郝華飛回加州。
事情的發展並非「從此他們快樂地……」,因為她需要終止跟另一個男孩的關係。郝華和她都必須思考兩人將如何住在同一個城市。
那年秋天,凱倫為了工作,出差到舊金山幾個月。之後,郝華搬到明尼納博里斯,兩人一起待了兩年,才搬到紐約,然後結婚了。
作者認為,這個五年之約有助於加強他們的關係,尤其在遭遇困難的時候。他們都不希望故事的結尾是:「不幸,他們沒有修成正果」。
作者堅持這個故事是關於遠見和謹慎,而不是羅曼史。「你們的出發點也許是務實的,」他們的一個朋友說,「但事實是,你們都出現了,這就是羅曼史。」
作者同意,他們對另一半百分之百的信心,成就了這段羅曼史。他們為了彼此而赴約。他們至今結婚35年了。那張撕成兩截的紙鈔,已裝框裱起來,放在梳妝臺上方。
別人教你賺錢,講義教你幸福。
*Let’s meet a gain after five years(by Karen B. Kapl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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