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舞之名 挑動追求自由的神經

一九七○年代,美國正試圖從越戰泥沼中拔起僵滯的雙腿。從傑克森五兄弟獨立發行個人專輯的麥可.傑克森,即將臨崖登高一呼、成為眾人擁護的流行樂之王。金恩博士之死,悲劇性地昇華了黑人民權運動。遷入城市邊緣與郊區的非裔、拉美裔家庭,都懷抱著夢想,但不能從貧窮的階層脫身,夢想兌現談何容易?
即使出身非社會核心階層,也有權力娛樂自己。這些青年(主要是居住在紐約布朗區Bronx)上街找樂子,血氣方剛點的加入幫派組織尋求認同,活力充沛但不那麼嚮往暴力的,帶著正流行的笨重音響,隨便哪個街角就可以播放音樂、製造混音效果。樂聲引來人群,身體隨性搖擺,逐漸發展出有個人風格的舞蹈技巧,更吸引大夥仿效並加以變化。

不見打鬥和血光的美學戰鬥
這種街頭舞蹈一方面受音樂影響,不斷發展更切中節拍、技巧更高超困難的舞步,例如頭轉(風車)、排腿(footwork)等、以關節製造停頓、流動模仿機械或電流(wave)等;舞者們的族裔舞蹈——非洲戰舞、拉美社交舞、騷莎等也融入其中,帶來律動感;幫派文化則為單純的跳舞增添了濃厚的競技意味,兩方人馬相約到某個街角、地鐵月台碰頭,不帶槍也不帶刀,一對一輪流上場「尬舞」,成為一種有暴力流動卻不見打鬥和血光的美學戰鬥。
這就是最早的B-Boy/B-Girl——狂熱投身於後來被稱為“Breaking”(霹靂舞)的舞者們。“Breaking”與“Locking”(鎖舞)、“Popping”(機械舞)成為一九七、八○年代的街頭舞蹈主流,“Breaking”強調地板動作,有時與其說是舞,更像體能與技巧的極限運動。“Locking”與“Popping”有令人嘆為觀止的關節與肌肉運用,霹靂舞者一度打入主流文化,成為當紅炸子雞,出現在音樂錄影帶(MV)與《閃舞》Flesh Dance、《狂野風格》Wild Style、Style Wars、Beat Street等電影,與音樂、塗鴉等街頭崛起的元素,一起建立了Hip Hop文化的第一代王朝。

舊學派?新學派?正統之爭
正當嘻哈音樂與舞蹈蔚為流行之際,狄斯可大浪突襲,將Hip Hop風潮打得幾乎潰不成軍。但嘻哈文化並未因此沒落,九○年代,隨著音樂類型漸趨多元,饒舌再起、R&B、RAVE、HOUSE、電音等風格混搭,霹靂舞等講究強力、快速的街舞與音樂似乎不再是最相襯的拍檔,新的舞蹈需求召喚著舞者開發,於是乎,自美國東岸(紐約)出現一種較多原地動作、注重律動性、講究軀幹中心輻射到四肢擺動的舞動形式,靠著在瑪麗亞.凱莉、麥可.傑克森等流行巨星的MV曝光,這種舞蹈取得主導地位,人們稱為“New School”(新學派),以和九○年代前的“Old School”(舊學派)區隔。
但是,作為在街頭自由生長的舞蹈,最能展現野性的,正是它永遠彈性、兼容並蓄地擷取其他文化援用。新一代舞者承襲前人的靈活身段和創意,將從各處「偷」來的動作素材,變造成最酷的潮流舞步,舉凡俄羅斯薩克舞、不停舉腿橫掃的巴西戰舞、脫胎自西岸幫派爭地盤時奇特腳步動作的“C-WALK”……一個鮮明的例子,是瑪丹娜名曲〈Vogue〉MV中,一連串在上半身兩側如孔雀開展的手部動作,據說就是在監獄中的幫派分子,因為看了武俠電影的如來神掌等招式所創造的,而原本簡單的動作,在某些舞者將之衍生成一套扭轉動作,以及人們爭相學習下,遂成了名為“Vogue”的新舞種。
這個時期的街舞,大致循此模式,透過商業市場的大力加持,迅速繁殖為種類繁多、名稱目不暇給的流行指標。而發展逾廿年的嘻哈,也被視為一種生活風格與文化模式,嘻哈作為流行顯學,卻在沒有官方歷史與定義的情況下,不同世代、門派的正統地位之爭屢見不鮮。在音樂上,一九九四年到九六的東西岸饒舌歌手之爭,就是最慘烈的例子,兩方叫囂鬥爭的結果,造成了西岸歌手2Pac(Tupac)和東岸的聲名狼籍先生(Notorious B.I.G)先後中彈身亡。
舞蹈方面的爭戰相較之下堪稱溫和,然而爭論的核心至今仍未取得共識——到底什麼才算“Old School”和“New School”?“Old School”擁護者認為“New School”根本算不上Hip Hop,在長江後浪推前浪的時代變革下,也有人認為該以“Middle School”改稱九○年代的舞蹈,或用“New New School”定義兩千年後的新舞種。

台灣跟著全世界嘻哈起舞
擅長迅速吞食異國文化(特別是美國文化)的台灣,當然沒有自外於這波嘻哈潮流。根據HRC舞蹈教室創辦人Bojin陳柏均正進行的台灣街舞紀錄片拍攝計畫所蒐集的資料,台灣的街舞最早可推至戒嚴時期,當時人們從錄影帶中發現了“Breaking”等舞步,在還不知道名稱的情況下,把這些流行舞蹈統稱為「霹靂舞」。八○年代後,最早的選秀節目《五燈獎》出現霹靂舞競賽項目,八百龍、蓋世太保、忍者少年等團體乘勢崛起,造成一小波風潮,也帶動台灣的青少年競相習舞。
九○年代,美國本土風行的饒舌與西岸街舞正式透過偶像團體L.A BOYZ登台,由羅百吉、陶喆等人參與製作的音樂專輯,是R&B與Hip Hop等曲風和台灣的正式相見。L.A BOYZ的風行,讓〈跳〉、〈閃〉、〈That’s the Way〉等曲目被奉為台式Hip Hop經典,也吹響了台灣的街舞號角,此時街舞聲勢之高,曾有數個團體進軍演藝圈,包括The Party、Jungle等。
街舞在日、韓等亞洲國家也水漲船高。日本街舞者更另出機杼,以“New School”舞步詮釋“Old School”時期的音樂,逆轉了過去舞蹈隨音樂腳步、亦步亦趨發展新招的印象,日本自此成為亞洲街舞的重點國家。而台灣則因近年街舞普及,舞蹈教室林立,家長也不再抱持「跳舞孩子會學壞」的偏見,將孩子送去「補習」街舞,造就了許多舞技高超的新生代舞者,更多次在UK CHAMPS、BOTY(Battle of The Year International,有街舞界的奧林匹克之稱)等國際街舞大賽獲得佳績,是另一群默默努力的「台灣之光」。

嘻哈靈魂進入藝術殿堂的矛盾
街頭舞蹈作為嘻哈文化的一支,內在血液難免被灌入「該隱的記號」——揮之不去的爭鬥形象、高度認同(定位)自我的命名焦慮,很奇妙地和嘻哈予人的自由不羈感矛盾交錯。發展至今四十年的街舞已趨成熟,卻又不斷有新舞種和更奔放的舞者挑戰前人的定義,同時前仆後繼地被「文化」名之的嘻哈市場吞噬。
同樣的矛盾,也發生在街舞對自身是否被認可為「藝術」的態度上。即將來台演出《有機體》的卡菲舞團(Compagnie Käfig)團長穆哈.莫蘇奇(Mourad Merzouki)把街舞帶上表演藝術殿堂,也入主官方藝術機構,他坦承曾被質疑「讓國家/主流收編」,卻不諱言從嚴肅藝術取養分灌溉街舞,同時散播街舞、深化創作,是吸引他走向劇場的原因。




(全文詳見《PAR表演藝術》雜誌第23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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