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沂遭求償200萬嗆「很缺錢?」 炎亞綸曝協議條款:不會輸怎麼還道歉

[周刊王CTWANT] 網紅陳沂曾於去(2024)年9月提及藝人炎亞綸「上未滿16」,近日突然在臉書發文道歉,引起網友熱議。不過今(8)日有媒體爆料指出,陳沂遭炎亞綸提起民事侵害名譽訴訟,須賠償新台幣200萬元,雙方協議後,只須發道歉文即可。對此,陳沂證實遭提告民事求償,她「樂意」發文道歉,但並非不道歉就要賠償200萬;炎亞綸則透露,女方已親自答應「從此不再評論炎亞綸的任何事」,並質疑「不會輸怎麼會是妳發文?」
陳沂於去年9月發文評論炎亞綸捲入的負面風波,直言「他做的那些事,劈腿、上未滿16、拍攝、外流……如果是異性戀早就人格毀滅」等。
不過本月2日陳沂突然在臉書發表道歉聲明,寫道「因本人陳沂於2024年9月24日在臉書及Threads上所發表關於炎亞綸先生之貼文內容,造成部分民眾誤會,特此致歉。」
《鏡週刊》今日對此爆料指出,陳沂突然道歉是因為她提到「上未滿16」,因此遭炎亞綸提起民事侵害名譽訴訟求償200萬元,雙方經調解後,她只須於臉書發道歉文1篇即可。
新聞曝光後,陳沂在臉書發文證實,「我跟炎亞綸道歉,是因為他對我提告民事求償200萬!」她也直言,自己只是評論對方30幾歲愛上未成年,他就提告侵害名譽權、要錢,不知道是不是真的很缺錢,因此感到非常荒謬。
陳沂表示,她不怕告,因為這也不會贏,「若有造成他的誤會道歉,但要錢是不可能的,順便提醒大家當事人當年已滿16歲。」
陳沂也補充表示,並非不道歉就要賠償炎亞綸200萬元,這案件是「調解」;本來有勸炎亞綸,若她公開道歉的話,他會更丟臉,但既然他堅持,也只能如他所願,「我人很好的」、「我很有誠意,樂意跟他道歉」、「成全他的心願」,而這次發文並非「評論」,而是「回應」。
稍早炎亞綸反擊批這是「邏輯大考驗」,他質疑「不會輸怎麼會是妳發文?」並直言她和爆料記者是摯友,今日的新聞是該家媒體所寫,她自導自演難免瓜田李下之嫌。
炎亞綸透露,陳沂在協議條款裡答應「從此不會再評論炎亞綸的任何事」,因此質疑她今天發文是否故意藉由好友寫的新聞,營造是自己請媒體發消息。
炎亞綸強調,自己已在各平台封鎖女方,連法官要求調解都不出現了,說明根本不想與她這類型的口舌是非有任何瓜葛,「我何必放消息給誰?如果我有請媒體操作請拿出證據,畢竟您跟記者身為摯友,相信要拿內部消息應該不難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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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記者:周刊王CTWA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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