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刊/大詐騙時代——防不勝防、逃無可逃(上)

前言:
中華民國憲法第十五條:人民之生存權、工作權及財產權,應予保障。
聯合國世界人權宣言序文:一個人人享有言論和信仰並免於恐懼和匱乏世界的來臨,已被宣布為普通人民的最高願望。
聯合國世界人權宣言第三條:人人有權享有生命、自由與人身安全。
緣起:
才短短兩年,我小小的朋友圈就有三個家庭陷入詐騙受害泥淖,金額少則數百萬多則數千萬,甚至還淪為詐欺被告判刑定讞、年紀輕輕就留下伴隨終生的汙點,令人不勝唏噓又義憤填膺。我想把這三個家庭經歷的無妄之災如我所聞真實記錄下來,提醒自己也提醒讀者:不是勤懇踏實、小心防範就不會被騙,會被騙也不是因為心存僥倖、無知貪婪。
個人經驗:
早期的社會,有些人會碰到俗稱金光黨的專業詐騙被「報紙換現金」,更多人則是被朋友倒債或倒會而「人財兩失」(多年前,我本人就曾為好友背上近兩百萬元債務)。但那時候,只要別理陌生人或別借親友錢,基本上就不用小心翼翼神經兮兮整天擔心被騙。曾幾何時,為了避免接到假警察、假公務員、假行員、假綁匪的假電話,我們不再使用市話;互相聯絡只用社群平台的免費通話也不是為了省錢而是因為手機通話風險太高——叫你貸款和拉你買保險的固然很煩,要報股市內線或投資標的給你的也很討厭,連那些有的沒有的市調、民調、電話行銷都很可疑,管他真假一秒掛斷免生後患。陌生號碼可以不接,顯示聯絡人名字的也不一定是本人打來,總之,拜詐騙層出不窮所賜,手機鈴響心亂心煩已經是我們的直覺反應。但是,總有一定要用手機連絡的時候吧?我就因為家裡飲水機故障,來檢修的師父說更換的零件要向原廠叫貨,貨到會再電話聯絡,導致我無意間和詐騙集團過招了一回合,以下就是我和詐騙集團的攻防實錄:
(檢修數天後,我接了一通0928開頭被我認定是飲水機師傅的電話)
他:喂你好,請問是凌小姐嗎?(很正常的台灣年輕男子口音)
我:是
他:請問你的地址是台中市*區**街**號嗎?
我:對。(果然是師傅打來約時間換零件了)
他:我們這裡是戶政事務所,請問你有叫一個***小姐來幫你申請戶籍謄本嗎?(哦,竟然不是師傅,是詐騙集團)
我:有啊(嘴太快了吧,我幹嘛陪他演?)(應該是”以為他是師傅錯過掛電話時機”,所以我的大腦自行判定應該繼續跟他對話比較不失禮。)
他:你認識這位***小姐?(尾音上揚顯示他有點激動)
我:認識阿不然我怎麼會拜託她?(戲精出場。以前我可是學生公認”被老師耽誤的搞笑藝人”好嗎)
他:要確定耶你有叫***小姐幫你申請戶籍謄本?(跳針?職前訓練簡直嚴重不足)
我:我有下載委託書填寫啦,你可以跟***小姐核對資料阿。
他:委託書?你有寫委託書?(越來越大聲,和領到的劇本不一樣他就慌了手腳啦?)
我:不是有委託書就可以代理申請了嗎?你們戶政的網頁有啊。
他:啊你人在台中為什麼要來我們台北申請?在台中不能申請嗎(齁,你是不是劃錯重點了?騙不到人還自曝地點,機房在台北是吧?)
我:我就是沒空才委託她幫我申請,她住台北,不在台北申請要去哪裡申請?
他:去台中申請啊幹嘛找我們?(噗〜被誤導以為自己真的是戶政人員了?)
我:(殺氣騰騰)你是台北哪一區的戶政?叫什麼名字?我要投訴你!
他:投訴我?(飆高音)為什麼要投訴我?
我:投訴你瀆職、不專業、薪水小偷,戶政都全國連線了我為什麼不能跨區申請?我高興的話還可以去金門申請咧!(得意洋洋)
他:你、你(居然結巴了)
我:我、我怎樣?(咄咄逼人)
(未完待續)
作者:凌美影
退休教師、新手銀髮族、不專業咖啡師。擅長以小說、電影逃離現實。
本文章來自《桃園電子報》。原文:副刊/大詐騙時代——防不勝防、逃無可逃(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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