降低繼承不動產出售稅金 永慶專家提供節稅關鍵
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胡照鑫/台北報導
多數民眾對於不動產繼承瞭解有限,特別是繼承的不動產後出售時該如何節稅,是不少家庭頭痛的難題。永慶房屋契約部資深經理陳俊宏提醒,繼承房產再出售時,要對遺產稅、財產交易所得稅、與房地合一稅這3種稅務必須有基本瞭解,才能有效避免高額課稅。
繼承不動產時,首要面對的是遺產稅。不動產遺產稅的價值計算分為「公告土地現值」與「房屋評定現值」兩部分,若兩者總價與其它遺產價值總和未超過1,333萬元,則免繳遺產稅。此外,配偶及親屬等繼承人還享有額外的「遺產稅扣除額」,扣除免稅額後,超出的部分才需課稅。
陳俊宏指出,遺產稅計算相對簡單,但繼承後出售不動產的稅務則較為複雜。出售時需根據不動產的取得時間與繼承時間,適用不同稅制。舊制「財產交易所得稅」:適用不動產取得及繼承時間均在民國105年(2016年)以前。新舊制可擇優申報:取得時間在105年以前,繼承時間在105年以後,可選擇適用新舊制中較低稅率。新制「房地合一所得稅」:適用於取得及繼承時間均在105年以後。
新舊制稅賦的計算也不同,舊制「財產交易所得稅」在不動產出售時,依據「公告土地現值」與「房屋評定現值」兩部分,分別計算土地、房屋各自的價值佔比,根據出售價格減去取得成本,並按房屋價值佔比,對「房屋」部分課徵「財產交易所得稅」,並且併入綜合所得稅申報。
因房屋會隨屋齡折舊、土地隨時間漲價,房屋的價值佔比會逐年下降,在這個計算方法下,舊制的稅基通常較低,需列入所得稅的金額也會較低。新制「房地合一所得稅」大致上為不動產「出售價格」減去「取得成本」,並依據持有時間適用不同比例的稅率,若為繼承取得,持有時間則為被繼承人、繼承人的持有時間合併計算。未滿2年45%、持有2至5年35%、持有5至10年20%、持有超過10年15%;持有時間越短、稅率就越高。
陳俊宏表示,舊制「財產交易所得稅」出售不動產需繳納稅金明顯小於新制「房地合一所得稅」,新制「自用住宅優惠」在部份情況下,會比舊制更佳,民眾出售不動產前,務必要先確認清楚不動產適用何者標準,尋找專家協助計算,方能選擇最有利的方式出售。
關於適用「自用住宅優惠」的不動產「設籍時間」也要特別注意,若繼承人在被繼承人仍在世時,就將戶籍遷回,被繼承人設籍時間和繼承人戶籍時間可合併計算,但被繼承人死亡後繼承人才將戶籍遷回,須重新計算設籍時間,若要出售則無法滿足「自用住宅優惠」設籍6年以上的條件,若有遺產繼承的規劃,最好盡早處理。
陳俊宏分享,為幫助民眾更了解應繳稅費如何計算,永慶房屋「稅費知識影音館」解答包含房地合一稅、土增稅、房屋稅、財產交易所得稅等,房屋買賣常見稅費資訊,歡迎到永慶房屋YouTube官方頻道或永慶房仲網了解更多。
照片來源:CNEWS匯流新聞網資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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