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遺囑看人生/想偏愛長子遺產已備「特留分」給其他子女 老爹卻因這一步做錯了

[周刊王CTWANT] 在遺囑實務中,有一個很多人經常都沒有注意到的錯誤觀念,那就是對特留分金額的計算基礎有認知錯誤,以至於後來產生更大爭議 。
李先生有3個子女,加上配偶共4位繼承人,因為他比較偏愛大兒子,因此想要把全部的遺產都留給他的大兒子,不過他知道有特留分的規定,為了避免其他繼承人爭取特留分,所以他自己就先把每位繼承人的特留分金額都算好,並且在遺產中保留,他覺得這樣將來就不會有問題了。
我看了一下他的遺囑,發現他留給其他3位繼承人的特留分沒有很多,這讓我感覺有點奇怪。
因為他的遺產有房屋、土地、股票還有現金,其中房屋是在臺北市的黃金地段,照理說價值應該很高,另外土地雖然不是在臺北市,但也是建地,面積也不小,理論上來講也很值錢,如果這樣算下來,特留分應該不止這些錢 。
所以我幫他算了一下,他的總遺產大約落在一億二千萬左右,如果有四位繼承人,那他們的特留分應該是在一千五百萬左右才對,而他留給其他3位繼承人的現金卻只有數百萬。
於是我問他,他對於房屋跟土地的價值是用什麼當基礎計算,李先生說是用政府的公告土地價格跟房屋評定現值做計算 。
這下我終於明白,為什麼他留給其他繼承人的特留分金額會這麼少的原因了。
我告訴他,特留分的計算是以實際市價當基礎,並非用政府的公告土地價格跟房屋評定現值,這兩者的差距相差很大,所以他整個計算都有錯誤。
李先生聽了很疑惑,他聽人家說遺產稅申報都是用公告土地價格跟房屋評定現值當基礎,為什麼特留分就不是?
我告訴他,遺產稅課徵是稅法上的問題,而應繼分與特留分是在處理各繼承人實際上可以分到的遺產問題,兩者是不一樣的。
李先生這時又另外提出一個疑問,市價行情經常會變動,所以就算現在算好了,可是等他以後過世,行情又有所不同,那該如何計算 ?
我跟他說,其實很簡單,立遺囑時和實際過世時的行情不同是很正常的,這時不動產的價值是以過世時的合理市價為準。
至於過世時合理市價如何計算,可以參考實價登錄的行情,但如果還有爭議,就要請不動產估價師做估價。
李先生這時才完全明白,於是我幫他重新估算了一下大約的特留分金額,但因未來價格會如何變動,誰也說不準,所以我幫他在遺囑裡面設計一段機制,也就是如果到時預估的現金不足,就由他的大兒子在一年內用自己的資金或處分遺產後補足特留分給其他繼承人。
李先生這下總算安心了,他也修正好自己的遺囑後滿意的離開。
祝福李先生,希望他的心願能順利達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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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記者:周刊王CTWA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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