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府推國外旅行團獎勵 最高每人4000元

花蓮縣政府即日起至11月30日推出「國外旅行團獎勵方案」,12人以上旅行團入住花蓮旅宿、完成指定旅遊項目,旅行社就可申請團員每人最高新台幣4000元帶團獎勵金。

花蓮縣府指出,香港、花蓮直航開通後,為鼓勵外國遊客到花蓮觀光旅遊,透過旅行社開發各項特色行程,搭配縣府提供的獎勵金,盼促進更多遊客到花蓮旅遊。

花蓮縣府指出,即日起至11月30日,外籍遊客人數達12人以上的旅行團,住宿花蓮2晚獎勵每人2000元、住宿3晚獎勵每人3000元、住宿4晚獎勵每人4000元。

花蓮縣政府觀光處長余明(勳)表示,旅遊期間須完成任一指定旅行項目,分別為入住環保旅宿、到環保餐廳消費,或安排鯉魚潭、池南自然教育中心等環境教育場所行程,並於活動官網登錄,旅行社就可申請帶團獎勵金,每人最高4000元。

余明(勳)表示,獎勵方案響應永續旅遊趨勢,讓遊客在花蓮旅遊期間也能實踐低碳旅行、友善環境的理念。

花蓮縣府觀光處盤點多項活動,包括3月開跑的國際疊石藝術季,3、4月限定的鯉魚潭、大農大富賞螢季;7月的太平洋南島聯合豐年節、夏戀嘉年華,8月的星光音樂會、金針花季等,邀請旅行社搭配活動帶團到花蓮旅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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