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涉妨害自由遭羈押 苗議長自責支持法律處罰

苗栗縣議長李文斌兒子疑因賭債糾紛涉嫌妨害自由案,今遭檢方聲請羈押獲准。李文斌透過臉書發文自責沒有把孩子教好,指兒子已成年應承擔責任,支持法律對兒子的任何處罰。

苗栗市某飲料店12日晚間發生妨害自由案件,多名人士疑因賭債糾紛到場,以人數優勢強押2名男子上車,其中1名被害人遭毆打數拳,相關影像被民眾PO上社群平台,並點名「苗栗縣議長李文斌的兒子李公子」涉案。

被害人事後獲釋。警方獲報循線拘提李文斌兒子等4名嫌疑人到案,經移送苗栗地檢署,檢察官認涉犯刑法加重剝奪他人行動自由、妨害秩序等罪嫌重大,且有串證、湮滅證據之虞,向法院聲請聲押禁見。

苗栗地方法院下午召開羈押庭,裁定李姓被告(李文斌兒子)及陳姓被告羈押禁見;另兩名被告分別以新台幣7萬、6萬元交保候傳。

李文斌透過臉書粉專發文指出,他和妻子得知此事後,心如刀割,感到無比痛心與無奈,指從政多年努力為民服務,傾力於公益、關懷弱勢,希望以身作則,為孩子帶來一些正面影響,然而「唯一擔憂的就是這個兒子」,「今天,他還是把爸媽的心撕碎了」。

李文斌自責沒有把孩子教好,「養子不教父之過,兒子的錯誤,讓我無從迴避責任」,願意接受所有批評與指責。但也提到,兒子已經是30歲成年人「禍福自招,該獨自面對自己不明智的錯誤,承擔責任」。

李文斌說,家家有本難念的經,家務事影響苗栗形象,對此深感抱歉,絕不包庇或幫助兒子逃避法律責任,尊重司法調查,並支持法律對兒子的任何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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