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衛大會批准大流行協定 疾管署:不影響國內防疫
世衛大會通過大流行協定,疾管署今天表示,協定新增內容與政府持續積極投入防疫方向不謀而合,國內已持續做好防疫整備應變,將不會影響推動防疫,或已建立的國際合作。
世界衛生組織(WHO)年度大會昨天通過深具里程碑意義的大流行協定,以因應未來危機。在COVID-19(2019冠狀病毒疾病)疫情爆發後,成員國歷經3年多的協商,最終達成這項協定。
對此,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發言人羅一鈞今天告訴中央社記者,台灣在嚴重急性呼吸道症候群(SARS)後積極整備國內防疫體系和強化監測應變,因此在COVID-19防疫之初,能早期察覺疫情風險並快速應變,也積極與國際夥伴分享資訊,秉持公開透明原則取得人民信任並落實防疫措施。
對於此次大流行協定的新增內容,羅一鈞表示,與台灣政府和社會一直在防疫積極投入的方向不謀而合。台灣雖然未能參與協定談判過程、也非簽署方,但國內已持續做好防疫整備應變,將不會影響防疫工作的正常推動,或已建立的國際防疫合作管道。
羅一鈞表示,盼在大流行協定付諸實行後,能真正提升各國防疫能力,使全球發生大流行風險降低、準備應變更充分快速。
疾管署重申,台灣是全球衛生體系不可或缺的重要成員,政府將透過2大面向著手,一方面會持續厚植國內防疫實力和韌性;另一方面持續與國際接軌,包括與美國、日本、歐盟等理念相近國家,以及世界醫師會等國際專業團體進行雙邊或多邊合作。
疾管署表示,即使明年大流行協定正式進入簽署程序後,實務面各國仍有許多防疫整備應變法規財務等體系須改革或重建的磨合陣痛期,台灣會持續爭取國際參與、分享防疫經驗的機會,協助友好國家建立更完備的防疫基礎。
對於大流行協定主要內容,羅一鈞指出,包括強化大流行預防和跨部門監測措施、提倡「防疫一體」(One Health)方針、加強整備工作、醫療衛生韌性、工作人員支持、法規體系和資金永續投入。
羅一鈞進一步說明,還有建立各地研發能力,促進技術和相關知識轉移,以生產大流行相關產品;建立病原體獲取和受益分享系統;建立全球供應鏈和物流網絡,並致力於採購和分配的公平性等。
其中「建立病原體獲取和受益分享系統」部分,羅一鈞指出,相關具體執行作法和規範仍待草擬和談判,如明年通過後,整份大流行協定就可開放會員國和區域經濟整合組織簽署。
世界衛生組織(WHO)年度大會昨天通過深具里程碑意義的大流行協定,以因應未來危機。在COVID-19(2019冠狀病毒疾病)疫情爆發後,成員國歷經3年多的協商,最終達成這項協定。
對此,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發言人羅一鈞今天告訴中央社記者,台灣在嚴重急性呼吸道症候群(SARS)後積極整備國內防疫體系和強化監測應變,因此在COVID-19防疫之初,能早期察覺疫情風險並快速應變,也積極與國際夥伴分享資訊,秉持公開透明原則取得人民信任並落實防疫措施。
對於此次大流行協定的新增內容,羅一鈞表示,與台灣政府和社會一直在防疫積極投入的方向不謀而合。台灣雖然未能參與協定談判過程、也非簽署方,但國內已持續做好防疫整備應變,將不會影響防疫工作的正常推動,或已建立的國際防疫合作管道。
羅一鈞表示,盼在大流行協定付諸實行後,能真正提升各國防疫能力,使全球發生大流行風險降低、準備應變更充分快速。
疾管署重申,台灣是全球衛生體系不可或缺的重要成員,政府將透過2大面向著手,一方面會持續厚植國內防疫實力和韌性;另一方面持續與國際接軌,包括與美國、日本、歐盟等理念相近國家,以及世界醫師會等國際專業團體進行雙邊或多邊合作。
疾管署表示,即使明年大流行協定正式進入簽署程序後,實務面各國仍有許多防疫整備應變法規財務等體系須改革或重建的磨合陣痛期,台灣會持續爭取國際參與、分享防疫經驗的機會,協助友好國家建立更完備的防疫基礎。
對於大流行協定主要內容,羅一鈞指出,包括強化大流行預防和跨部門監測措施、提倡「防疫一體」(One Health)方針、加強整備工作、醫療衛生韌性、工作人員支持、法規體系和資金永續投入。
羅一鈞進一步說明,還有建立各地研發能力,促進技術和相關知識轉移,以生產大流行相關產品;建立病原體獲取和受益分享系統;建立全球供應鏈和物流網絡,並致力於採購和分配的公平性等。
其中「建立病原體獲取和受益分享系統」部分,羅一鈞指出,相關具體執行作法和規範仍待草擬和談判,如明年通過後,整份大流行協定就可開放會員國和區域經濟整合組織簽署。
- 記者:中央社記者曾以寧台北21日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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