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縣環保局籲業者落實固定污染源防治 減少汙染

瀝青製造、混凝土拌合製程、營建工程及砂石堆置場中逸散性粒狀污染物是常見而不可忽視的問題,製程中粒狀污染物的逸散、堆置場未覆蓋防塵網和灑水、廠區道路因沙土導致路面有色差而使砂石車車輪沾附泥沙帶出廠區,道路上泥沙乾燥後揚起風沙,皆會造成空氣品質及環境的污染。
嘉義縣環保局今年3月27日邀集67家業者和港區及道路養護單位參加「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法規說明會,針對公私場所出入口、周邊道路整潔和製程、堆置場等污染源的防制措施及自動洗車平台維護、洗車水槽定期換水等,請業者落實自我監督的責任,以減少環境污染。
此外,環保局配合環境部112年7月6日發布修正「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調查7家瀝青拌合業,應於115年7月6日前於卸料處採行集氣系統、於作業期間裝設完成灑水等污染防制設備。
其中,採設置局部集氣系統和作業期間灑水設備者有1家、採設置局部集氣系統者有2家、於作業期間灑水設備者有1家,其餘3家應於期限前完成防制設施。
環保局近期邀請專家學者、轄內瀝青拌合業者進行輔導改善作業,請專家提供意見,促使業者改善卸料處採行集氣系統,以降低逸散性粒狀污染物質,改善空氣品質。
每年10月至隔年3月是空品不良季節,嘉義縣環保局將加強公私場所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稽查作業,如稽查缺失點數合計十點以上,將依相關規定處分,於空品不良期間也將加重裁罰金額,處六十萬元以上罰鍰,請業者務必落實。
- 記者:中央社訊息服務20250808 18:0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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