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理費案遭重判9年 陳滄江怨司法不公將提上訴

前金門縣議員陳滄江因任內助理費處理不當,與另外兩人日前遭判重刑。對此,陳滄江今坦言,當初為了顧全面子、避免外界非議,也不忍讓兩名年輕人受牽連,才未即時說明情況。他強調,對判決結果難以接受,待收到判決書後將提出上訴,盼能還原真相、爭取清白。
金門地方法院於7日宣判,前民進黨金門縣議員陳滄江任職期間,涉嫌以妻子的姪媳金湘君名義設立人頭帳戶申請議員助理費,實際款項則由其子陳子涵領用。法院認定3人違反《貪污治罪條例》,判陳滄江有期徒刑9年,褫奪公權4年;陳子涵判刑7年8月,褫奪公權3年;金湘君則判刑4年10月,褫奪公權2年,全案可上訴。
陳滄江表示,依據最高法院及相關司法實務見解,議員若以公費助理名義領取助理費,實際發給處理議務的「私聘助理」,並不構成詐領,因私聘助理未對議會造成損失,即使未正式報備,也不影響其合法性。他強調,過去已有20多件類似案例被判無罪,質疑金門地方法院此次判決與既有判例不符,直言「不知司法正義何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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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滄江坦言,自己長年在金門投入公益,捐助弱勢及教育經費,自認問政表現與道德操守獲得社會肯定,如今卻因數年前一時思慮不周、讓兒子擔任助理,明明不構成違法,卻淪落至今日困境,讓他不禁感嘆:「真是無語問蒼天」。(責任編輯/殷偵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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