翁曉玲指罷免就算涉不法應通過後追究 綠:見解無知
國民黨發動罷免民進黨立委,卻一再爆出死亡、冒名連署,連帶地方黨部被搜索、幹部被約談、羈押,國民黨立委翁曉玲昨天說,就算有不法行為,也應該等罷免案通過再追究。民進黨立法院黨團幹事長吳思瑤說,見識到翁曉玲的法律見解是如何的無知、曲解。
翁曉玲透過社群媒體發文指出,根據中選會提供的資料顯示,2015年至2024年間涉嫌罷免連署偽造案共8案,其中7案的告發時點是「投票先、移送後」,亦即中選會都是在投票日之後才移送,只有1件民進黨籍桃園市前議員王浩宇罷免案,雖然是在投票日前移送,但也是在罷免案正式成立後才提出告發。
吳思瑤今天上午在立法院輿情回應記者會,針對翁曉玲說法表示,翁曉玲是驚世立委,果然語不驚人死不休,昨天見識她的法律見解是如何的無知,是如何的曲解,竟然說死人連署、造假連署等作弊舞弊事件,應等所有罷免案結束後再來辦。
吳思瑤說,翁曉玲的發言,是對司法偵辦說三道四,要影響司法偵辦,任何的司法偵辦就是依憑證據,往往證據可能被勾串、湮滅,檢調人員永遠跟時間賽跑,但翁曉玲竟然公然說,可以等、可以緩,是不是就是要縱容國民黨上上下下湮滅證據,要做後續的不法勾串。
吳思瑤表示,司法是司法,罷免是罷免,非常遺憾神聖的人民罷免權被國民黨用舞弊、違法等犯罪方式遂行政治目的。但是,罷免是罷免,司法是司法,該偵辦就要辦,司法偵辦沒有影響罷免案進行,不要拿司法偵辦來救罷免,此舉只會呈現國民黨害怕罷免的心態,翁曉玲身為法律人,應該要有法律人基本正確的認知。
翁曉玲說,她不認同偽造連署,若有違規情事,依法該罰就要罰。因這次大罷免案仍適用選罷法舊法,若有偽造連署仍適用刑法「偽造私文書罪」或「違反個資法規定處理」,而偽造文書罪的重要構成要件是,偽造私文書的「結果」,必須「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才可能成立本罪,因此處罰的是結果犯。
翁曉玲指出,一般來說,「提議」及「連署」階段,尚屬行政程序處理階段,各級選務機關、檢調單位都應保持行政中立,不應超前介入,以免影響人民罷免權的行使。但中選會此次作法不同於以往,在提議連署第一階段後就逕行告發,檢調單位同樣破壞過去辦案準則,對罷團人士進行強制搜索調查,甚而聲押,很難讓人民相信沒有政治考量。
翁曉玲指出,由此可見,大罷免徹頭徹尾就是民進黨想要一黨獨大的政治算計,而中選會、司法檢調等單位,甘作綠營鷹犬,賣力配合演出,可恥至極。如果吳思瑤認為中選會之前的做法有錯, 請立刻去監察院檢舉中選會違法失職。
翁曉玲透過社群媒體發文指出,根據中選會提供的資料顯示,2015年至2024年間涉嫌罷免連署偽造案共8案,其中7案的告發時點是「投票先、移送後」,亦即中選會都是在投票日之後才移送,只有1件民進黨籍桃園市前議員王浩宇罷免案,雖然是在投票日前移送,但也是在罷免案正式成立後才提出告發。
吳思瑤今天上午在立法院輿情回應記者會,針對翁曉玲說法表示,翁曉玲是驚世立委,果然語不驚人死不休,昨天見識她的法律見解是如何的無知,是如何的曲解,竟然說死人連署、造假連署等作弊舞弊事件,應等所有罷免案結束後再來辦。
吳思瑤說,翁曉玲的發言,是對司法偵辦說三道四,要影響司法偵辦,任何的司法偵辦就是依憑證據,往往證據可能被勾串、湮滅,檢調人員永遠跟時間賽跑,但翁曉玲竟然公然說,可以等、可以緩,是不是就是要縱容國民黨上上下下湮滅證據,要做後續的不法勾串。
吳思瑤表示,司法是司法,罷免是罷免,非常遺憾神聖的人民罷免權被國民黨用舞弊、違法等犯罪方式遂行政治目的。但是,罷免是罷免,司法是司法,該偵辦就要辦,司法偵辦沒有影響罷免案進行,不要拿司法偵辦來救罷免,此舉只會呈現國民黨害怕罷免的心態,翁曉玲身為法律人,應該要有法律人基本正確的認知。
翁曉玲說,她不認同偽造連署,若有違規情事,依法該罰就要罰。因這次大罷免案仍適用選罷法舊法,若有偽造連署仍適用刑法「偽造私文書罪」或「違反個資法規定處理」,而偽造文書罪的重要構成要件是,偽造私文書的「結果」,必須「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才可能成立本罪,因此處罰的是結果犯。
翁曉玲指出,一般來說,「提議」及「連署」階段,尚屬行政程序處理階段,各級選務機關、檢調單位都應保持行政中立,不應超前介入,以免影響人民罷免權的行使。但中選會此次作法不同於以往,在提議連署第一階段後就逕行告發,檢調單位同樣破壞過去辦案準則,對罷團人士進行強制搜索調查,甚而聲押,很難讓人民相信沒有政治考量。
翁曉玲指出,由此可見,大罷免徹頭徹尾就是民進黨想要一黨獨大的政治算計,而中選會、司法檢調等單位,甘作綠營鷹犬,賣力配合演出,可恥至極。如果吳思瑤認為中選會之前的做法有錯, 請立刻去監察院檢舉中選會違法失職。
- 記者:中央社記者林敬殷、王承中台北7日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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