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黨團批空污法帝王條款無照燒煤 提案修法阻後門

高雄興達電廠、中火近期有機組遭質疑在操作許可證過期的情況下「無照使用」,民眾黨團今天痛批,現行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0條為帝王條款,導致無照燒煤亂象,將提案修法堵住後門,還給民眾乾淨的肺。

民眾黨團今天舉行「無照狂燒黑煤,誰在謀殺人民健康」記者會,並邀請監督施政聯盟召集人陳椒華、民眾黨彰化縣議員吳韋達以及環保團體與會。

民眾黨團總召黃國昌批評,興達電廠3、4號機組以及中火2、3號機組都發生操作許可過期卻持續燒煤的情況,這原因是2018年民進黨強勢護航三讀通過空污法第30條的帝王條款,導致即便許可證到期,若台電有申請展延的話,在地方主管機關審核完成前還是可以繼續操作。因此,修正空污法帝王條款刻不容緩,民眾黨團已提出修法版本。

陳椒華提到,空污法於2018年被修惡後,她曾在立委任內打算提案修正,但因為彼時民進黨立委席次過半,法案連委員會都沒能排進去,因此才會發生地方政府無權減污減排的情況。她感謝民眾黨團提案修法,希望能順利三讀通過,沒有操作許可證的燃煤電廠將不能繼續發電。

民眾黨團幹事長陳昭姿指出,黨團已經提出空污法修正草案,將污染源許可展延有效期間縮短為2至5年,讓地方主管機關能夠即時檢討污染源排放狀況。其次,許可證期滿之後,當地方主管機關還在審查展延時,可按照原許可證操時間限縮為2個月,讓企業或台電有時間採取因應措施;第三,則是修法前已提出展延者,同樣在審查期間只能再操作2個月,並讓地方主管機關更有彈性變更空污排放限制。

高雄健康空氣行動聯盟理事長黃義英表示,台電燃煤機組應要合法有效的許可證,但興達3、4號機組的展延都被駁回,且這兩座機組僅是備用機組,不該「想開就開」。南部反空污大聯盟理事蘇義昌表示,現行空污法第30條是後門,請民眾黨團一定要修法。

值得注意的是,黃國昌、陳椒華、吳韋達過去都曾是時代力量黨員,吳韋達昨天已表態加入民眾黨,媒體會後詢問陳椒華是否也可能加入民眾黨。陳椒華連忙表示「沒有」,強調今天參與記者會是扮演非政府組織角色,尤其她住在台南,空污相當嚴重,因此今天記者會她一定要出席,並感謝民眾黨團提出對應修法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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