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住友人家中性侵朋友孫女 東窗事發辯:小孩子在誘惑我


借住友人家中性侵朋友孫女 東窗事發辯:小孩子在誘惑我


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王昭濱/綜合報導


澎湖一名蔡姓男子2021年間借住在一名已經當奶奶的女姓友人家中,結果他竟趁機性侵對友人一名正在念國小的孫女小恩(化名),事後還反控是女童誘惑他,甚至狡辯是女童躺在床上時,他剛好失去平衡,雙手不小心壓到她胸部,但法官未採信蔡男說詞,依犯對未滿14歲女子犯強制性交罪,處8年6個月有期徒刑,全案可上訴。


判決指出,小恩與哥哥、父親共同住在奶奶的透天厝4樓,2021年間,奶奶的蔡姓友人也借住在3樓,小恩和哥哥都稱呼蔡男為「伯公」。


2023年4月26日當天,小恩獨自在家打掃房間,家中也沒其他大人在,蔡男竟闖進她房間,強抓她手摸自己的生殖器,接著將她強壓在床性侵得逞,完事後,蔡男還告訴小恩「如果以後妳有想吃什麼,就跟我說,但要馬上吃掉。」


就在本案發生後1個月,蔡男遇到小恩都會露出邪笑,小恩就告訴蔡男「不要這樣關心我,我不會再跟你發生那種事情。」蔡男卻比出「噓」的手勢並回到房間,不巧2人對話被小恩哥哥聽到,哥哥關心後才得知小恩遭蔡男性侵。


哥哥將此事告訴奶奶後,眾人質問蔡男,蔡男辯稱「在房間不小心壓到小恩,不小心摸她胸部。」然後又反控小恩有男朋友、跟男朋友上過床、還會引誘他。


蔡男還說,他摸到小恩胸部時表示「妳都還沒有長大,妳還這樣(交男朋友)。」並將一切全推給小恩「我那天真的被妳誘惑到那個地步,還好我有禁止自己,我沒有再去做什麼事」,但小恩的家人不相信蔡男說的鬼話,立即報警。


蔡男在偵訊時承認有碰到小恩的胸部,但又辯稱「我沒有對小恩指侵、性交,我碰觸小恩胸部是因為失去平衡不小心碰到。」後來又改口稱,看到小恩躺在沒有床單的床上,覺得很髒,要拉她起來時,小恩突然轉正面,他情急下雙手才會壓在小恩的胸部,又說他沒吃藥就沒性能力。


而法官未採信蔡男說法,檢視相關人證物證後,判定蔡男犯行屬實,犯後又不斷指責被害人,應該嚴加譴責,審酌他無前科、已婚、育有3名子女,最終依犯對未滿14歲女子犯強制性交罪,處有期徒刑8年6個月。可上訴。


照片來源:示意圖《視覺中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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