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好消息 柯文哲、應曉薇 還押了!不見天日

(記者黃啟明台北報導)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台北市議員應曉薇羈押禁見1年,台北地院今提解柯、應評估是否再延押,柯說,被關押3坪小房間,陽光照不進來;應說,對要不要再押哀莫大於心死,合議庭審理後評議不即時裁定,諭知柯、應2人還押,近日再裁定。

柯文哲、應曉薇今天的羈押庭是「擠」出來的,合議庭本安排9月2日、4日檢辯對台北市前副市長彭振聲交互詰問,但程序提早結束,適柯的律師陸正義為柯聲請具保停止羈押,審判長江俊彥於是決定今天處理。

柯文哲審判中的羈押事宜,與偵查中是否延長羈押的羈押事宜一樣, 不一定要「即時」作成裁定,柯目前處於審判中「第4次」押期內,「第4次」押期自2025年8月2日到10月1日,法官在10月1日前作成押或不押的裁定就好。

刑事妥速審判法規定,若所犯最重本刑為死刑、無期徒刑或逾有期徒刑10年者,延長羈押期限時間審判中每次不得逾2個月,第一審、第二審以6次為限,第三審以1次為限。

檢建議再押 一年來證人未全詰問完 應繼續羈押禁見

(記者黃啟明台北報導)
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涉收賄、圖利、侵占、背信罪,審判中「第4押」押期到下月1日,台北地院今提前召開羈押訊問庭,檢方主張,於重要證人未全詰問完之前,應繼續羈押禁見。

主任檢察官林俊廷表示,柯文哲的答辯混淆「程序違法」與「實體違法」,京華城案公文程序跑完並不等於合法;譬如:法院重金庭審理的案件,主管交辦對公司不利益事項後,承辦人公文上簽,仍發生非常規交易、特別背信案;京華城案以都更項目違法取得20%容獎,實質上卻創造上百億元不法利益,這才是檢方起訴重點。

林俊廷說,每個市府公務員作證「當然會說依法辦事」,卻沒有人敢說京華城獲百億利益合法;柯參與3次便當會、與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密會後表示「要再研議」,不過,都委會刪掉12萬0284平方公尺樓地板面積早定案且在訴訟「訟訴中為何研議?為何和解?」「不是駁掉就好嗎?」

林俊廷表示,時任都委會執秘劉秀玲對話稱「游淑慧說的沒錯,120284早刪了」,柯如果真的對京華城案不解,又為何頻頻指示下屬交辦,柯對沈慶京的建議照單全收「那沈慶京當市長就好了!」

檢察官廖彥鈞說,這次押期到10月1日前,還有沈慶京、應曉薇、柯辦前主任李文宗、木可前負責人李文娟未詰問,10月份重要證人另有都發局前局長黃景茂,黃在柯、沈2020年9月16日私會後,登錄第2天為京華城案召開不公開晨會,黃又與應曉薇5次面談,有必要藉黃查證圖利案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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