虐童致死最重死刑三讀!藍遺憾綠委逆風反對

針對「剴剴條款」,民進黨二讀除立委邱議瑩外全投反對,三讀集體棄權,卻在通過下一秒,排隊舉牌拍宣傳照喊 「支持」。(圖/取自許甫FB)
[NOWnews今日新聞] 北市1歲男童剴剴遭虐死案,引起全台震怒。台北地院國民法官法庭一審2名涉嫌施暴保母姊妹劉彩萱無期徒刑、劉若琳18年有期徒刑。立院今(18)日三讀通過「刑法」部分條文修正,增訂第272條之1,對未滿7歲者犯殺人罪,加重其刑2分之1,倘虐殺未滿7歲者,處死刑或無期徒刑;另也修訂第286條,凌虐未滿7歲者因而致死,處死刑、無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不過在第286修法時,以表決方式處理,45名民進黨立委投下反對票,只有民進黨立委邱議瑩投下贊成票。對此,國民黨立委廖偉翔遺憾表示,民進黨對於保護孩子的修法採取棄權、不投票的方式抵制。
廖偉翔表示,今天由他作為提案人修法的立委,總算把「虐童致死罪」最重可處死刑三讀通過。 過去,只有蓄意殺人能夠判處死刑,但對於未滿7歲的嬰幼童,依法屬於無行為能力人,無法自保、無從求助,更不可能為自己爭取權利,因此有加嚴的必要,這次他們也堅持走到最後,為那些連哭泣都無法換來保護的孩子,爭取應有的正義與尊嚴。
廖偉翔也提到,他很遺憾,有些不同黨的委員,居然站在對立面,對於保護孩子的修法採取棄權、不投票的方式抵制。最終在藍白兩黨委員同心協力之下,還是通過了本法案。今天,終於跨出關鍵一步,對於危害其他各年齡層的兒童及少年,也加重其刑,替那些連哭泣都無法換來保護的孩子,爭取應有的正義。 「我們不會讓悲劇不斷重演,這份法案是對受害孩子最深沉的告白,也是給全體國人最堅定的承諾。 孩子不能自己說話,我們就替他們說。 孩子無法自己反抗,我們就守護他們!」
針對外界質疑民進黨反對虐童最重判處死刑,民進黨立委李坤城表示,他們不同意修正刑法第286條「在傷害罪章中對虐童致死罪提高刑度」,因爲此條處罰行爲態樣是「故意凌虐+過失致死」,虐童致死屬於過失侵害生命法益,刑度不適合高於故意殺人罪刑度。若直接在第286條第3項、第4項增訂死刑,有可能已超過刑法殺人罪,輕重失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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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記者:now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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