鍾文智棄保潛逃 取消電子監控判決文未公開 黃國昌批:「心虛丟臉」
(菱傳媒/台北報導)《菱傳媒》於本月13日獨家揭露,股市聞人鍾文智涉嫌炒股遭重判,鍾文智原受電子手環監控,一個月告警達15次,高等法院去年卻解禁讓他免續戴,而今人弄丟了,院檢對於當初誰放行的過程說法不一,究責陷入羅生門。今(26日)立委黃國昌在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質詢時,針對院檢到底是怎麼決定讓鍾文智以增加保證金2000萬,換取他免受電子監控,黃國昌說,他接到檢舉是高等行政法院的法官施壓檢察官才做成這個決定,結果人就跑了,司法院知道這件事情丟臉,就沒把這項判決登錄在司法院的案件查詢中。
對於黃國昌的質詢內容,備詢的司法院副秘書長王梅英顯得有些不知如何回答,黃國昌要她好好的想一想,3天內把解除鍾文智電子監控的判決全文貼上司法院網站,可不可以,王梅英於是答覆,可以,本來就應該公布的。
黃國昌批評鍾文智是綠營高度保護的金主,他還把鍾文智為判刑30年5月所涉及的每一件TDR炒作案,做成圖表放在立法院直播上,他要司法院和法務部列席官員看看,這個人被判刑這麼重,為什麼法官並沒有裁定合併執行刑期,黃國昌諷刺說,原來是早就要跑了,根本不用定執行刑期。

鍾文智是我國司法史上首位電子監控的被告,根據《菱傳媒》本月13日報導,鍾文智為連一鮑魚及摩坦利投資公司的前負責人,涉於2010年至2011年間透過相對成交、高買低賣等方式操作5檔台灣存託憑證(TDR)股價,獲利4.7億元。其中歐聖、超級、明輝、特藝等4檔TDR,因案件繫屬法院超過8年,適用《刑事妥速審判法》減刑規定,最高法院3月12日判刑4年、4年6月、3年3月、7年4月;操縱揚子江TDR及2件利用人頭洗錢部分則維持9年10月、8月、10月徒刑。7罪累計總刑期達30年5月。
《菱傳媒》指出,最高法院判決後,同日通知負責執行發監的台北地檢署啟動防逃機制。北檢請海關維持境管,並交代員警到鍾文智住家附近盯哨。惟到了13日鍾文智猶未現身,警察察覺有異,通報北檢,檢察官遲遲找不到人,認定鍾有逃亡藏匿之虞,發布通緝。
黃國昌要求列席的司法院及法務部官員,針對鍾文智棄保潛逃,到底是主張要監控的檢察官說謊,還是決定要取消電子監控的法官說謊,給大眾一個交待,不能一個人就這樣跑了,法務部只推說有發布通緝就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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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記者:菱傳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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