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逆轉!重劃區開發涉收賄1300萬 台南前議長郭信良二審改判無罪


台南市前議長郭信良與台南安南區佃西里長高進見,涉嫌利用土地重劃案向業者廖堅志索賄1300萬元,雙雙被依貪汙罪嫌起訴,台南地院2024年11月一審判處郭信良13年、褫奪公權8年;郭不服再上訴,高等法院台南分院二審今(22日)上午宣判大逆轉,撤銷一審判決、改判郭信良及高進見收賄部分均無罪,但高進見教唆偽證罪仍維持6月刑期。





回顧本案,高雄檢調於2022年5月偵辦1件詐欺案時,發現某工程公司金流有問題,繼而查出郭信良及高進見涉嫌利用公職人員身份,向重劃業者廖堅志索賄,甚至還將收賄的1300萬元,包裝成購地不成的和解費。





台南檢調偵查時,郭、高2人均否認犯行,雙雙在2023年9月5日遭起訴,並在法院審理期間繼續羈押。台南地院2024年11月一審判處郭信良13年、褫奪公權8年;高進見判刑9年、教唆偽證罪判6月,2人不法所得各650萬元均沒收;廖堅志則判免刑。





對於判決結果,郭信良多次喊冤,強調自己絕對清白、一定會上訴。二審法官重新審酌證據後指出,廖堅志從調查局、檢方到法院,前後共提出9種不同版本說法,他曾稱款項全給高進見,後又改口稱郭信良可能影響地價重審,供詞「反覆不一」,且未見明確財物流向證明賄金確實轉交給郭。





二審庭訊時,郭信良表示「若真有賄款,金額應明講清楚,不可能含糊」,堅決否認收受任何金錢。郭信良律師也質疑廖堅志證詞變動過大,不能作為定罪基礎。檢察官則指稱辯方刻意模糊事實,請法官參酌原卷證據,不宜輕信辯方「翻案說法」。




二審法官最終認定,現有證據不足,改判郭信良及高進見收賄部分均無罪,但高進見教唆偽證罪仍維持6月刑期,廖堅志亦判無罪。(責任編輯:卓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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