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會調整113年度保險業計算資本適足率之相關報表及填報手冊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金管會)近期將發布113年度「保險業計算自有資本及風險資本之範圍及計算公式」(下稱填報手冊),主要調整項目如下:

一、調整114年度計算C3利率風險資本所適用「X+Y倍系統」之X倍維持與113年度相同:金管會前於今(113)年6月28日發布今年上半年度之填報手冊時,就今年度適用之X倍及Y倍,係依原規畫之0.9及0.8實施,並未調整。案經考量保險業實施新一代清償能力制度在即,金管會並已就利率風險提供相關過渡性措施,爰決定就明(114)年度計提C3利率風險所適用「X+Y倍系統」之X倍為1倍,調整與113年度相同適用0.9倍。

二、自今(113)年底起實施第三階段巨災風險資本計提規範:為循序漸進實施保險業新一代清償能力制度所定巨災風險資本計提相關規範,金管會係採分三階段導入現行RBC制度,已分別於109年及110年度起將「火險」、「車體損失險」及「工程險」、「貨物運輸險」承保地震、颱風洪水等風險(即天災風險)納入產險業與再保險業之RBC風險資本計提。至有關第三階段將產險業與再保險業全險別納入天災風險及信用保證風險,以及全體保險業納入恐怖攻擊、傳染病風險資本計提規範,則按規畫自今(113)年起實施。

聯絡單位:保險局財務監理組

聯絡電話:(02)8968-07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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