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慶京控遭恐嚇 北檢否認公文造假

沈慶京控遭恐嚇 北檢否認公文造假
威京集團總裁沈慶京。(圖/記者林梵墨翻攝)

[NOWnews今日新聞] 京華城案延燒,沈慶京出庭指控遭檢察官「恐嚇」後,再度掀起司法公信力爭議。民眾黨國家治理學院主任翟本喬直指,北檢今年 3 月針對「沈慶京隔床室友爆料」所發布的澄清新聞稿,其附件公文的日期戳章疑似「部分銳利、部分模糊」,懷疑有「公文變造」之嫌。消息曝光後,引發社會高度關注。

翟本喬在臉書發文指出,今年(2025)8 月 12 日沈慶京於台北地院出庭時,控訴遭檢察官恐嚇,讓他聯想到今年 3 月的一份「疑似造假」公文。該公文涉及「113 年 10 月 23 日」法院收發章,放大檢視後可見日期清晰卻邊緣模糊,與一般戳章效果不符,因此懷疑北檢刻意作假。

台北地檢署隨即回應,強調絕無變造。北檢表示,當時新聞稿所附的「通知函(稿)」影本,是檢方於 113 年 10 月 23 日正式送達台北地院收發室,法院依例在影本上蓋下同日戳章,作為完成送達程序的證明。北檢進一步調取法院收件紀錄、刑事科電腦畫面截圖及送件簿,均能證實通知函確實在當日送達,外界若僅憑戳章陰影質疑變造,顯屬「捕風捉影」。

回顧今(2025)年 3 月,網路媒體《風傳媒》曾以「北檢逼害柯文哲?沈慶京隔床室友聽到檢察官與他的極密談話」為題,刊登自稱與沈慶京「隔床」的病友爆料。該名病友指稱,檢察官多次進入病房,甚至威脅沈「若再不出去,公司可能被抽銀根」,還暗示要他「逼害柯文哲」。

對此,北檢在 3 月 12 日的新聞稿已嚴正駁斥,強調相關指控子虛烏有。檢方指出,依刑事訴訟法第 106 條規定,檢察官需定期視察羈押被告,並通知法院及辯護人;承辦檢察官依法行事,且在場有三名辯護人全程聽聞交談內容,最後依沈要求製作筆錄並簽名確認。檢方並強調,所提供的僅是刑度減免規定的法律條文參考,並未實施訊問,更沒有「抽銀根」威脅。

然而,即便北檢多次澄清程序合法,社會質疑仍未止息。從三月的「隔床室友爆料」到近期的「公文戳章」風波,相關爭議持續延燒,也讓京華城案的審理進程與司法公信力再次成為外界關注焦點。


※【NOWNEWS 今日新聞】提醒您,任何人在依法被判決有罪確定前,均應推定為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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