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剴剴案」宣判 社會局精進計劃推動落實 盼中央地方一同守護兒少
發稿單位:婦女福利及兒童托育科/兒童及少年福利科
發稿日期:114年5月13日
聯 絡 人:粘羽涵科長/吳亞凡科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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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大眾關心的「剴剴案」,日前臺北地檢署依凌虐兒童妨害身心發展致死等罪嫌起訴劉姓保母姊妹,經由臺北地方法院國民法庭審理後,於今日宣判,劉彩萱判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劉若琳則是判18年,創下虐童案刑期最高紀錄。市府支持司法從重量刑,伸張公義。
面對「剴剴案」,沒有人是局外人。剴剴個案情形特殊,剴剴因原生家庭無法照顧,由居住地新北市社會局服務,轉介中央委託之兒福聯盟提供收出養服務,後續由兒福安置於臺北市劉姓保母托育場所,整體過程涉及到中央收出養管理辦法、地方社福以及托育一線處遇。除了司法重判彰顯公理正義,更重要的是中央地方如何一同努力,在法制面以及行政執行管理面持續修正研議,一同攜手守護兒少。
蔣萬安市長在得知案件的第一時間就高度重視並要求社會局全面清查狀況,提出策進作為,社會局介入處置、調查,並對涉案居家托育人員依照兒少權法處以行政罰,除公布姓名外,二人各處以最高行政罰鍰60萬元;市長去年宣佈的七加一改革守護計畫,每一項都確實推動落實且114年持續精進辦理,包含保母訓練強化並增加回流訓練113年底辦理4場次、無依兒童增加出養前訪視頻率、三方共訪機制、全日托一年六訪、113年12月辦理優質保母表表揚,未來將每兩年辦理一次、居托人員協力圈計畫113年辦理116場、托育人員紓壓113年辦理6場次。除原七加一改革守護計畫,社會局也滾動研議其他相關策進作為,包含提升訪視敏感度訓練、居家托育人員緊急救護機制、設計職業登記前訪談問卷等等規劃。
惟目前中央尚未將一年六訪、三方共訪入法或決議,兒童及少年收出養媒合服務者許可及管理辦法修正案也尚在程序中,待中央修法通過,本市亦將配合辦理並持續精進努力守護兒少安全。
另澄清,有關另兩童受虐一事,此兩童目前人身安全皆無虞,一童為兒盟轉介,一童為家長送托,週末由家長帶回照顧,經檢視訪視員皆依法規完成兩童之訪視,其中一童亦有聯絡家長關心兒童送托照顧情況。雖訪視員已依法訪視,且曾向家長關心兒童送托之情況,仍無法避免受虐之憾事,社會局深表遺憾,也願意持續檢討訪視機制精進。
針對劉姓保母姊妹涉嫌不當對待另外兩童之裁罰,社會局前於 113年 3月間接獲另兩童通報案件後,立即啟動調查,並多次函請或致電臺北地檢署提供起訴書或相關資料,期間亦多次致電詢問,以便進行後續行政裁處,直至114年 4月 28日才接獲地檢署回函,並已經分別開罰劉姓保母姊妹最重60萬元與公佈姓名,未有所謂拖延情事。
有關訪視員訪視精進,除提供受託單位內、外督經費,以利受託單位能於各面向持續提升服務品質外,社會局亦把培訓訪視員訪視敏感度列為114年重點課程,以確保訪視工作能更精準的發揮效能,讓孩子可以在安全與關懷的環境中成長,並以更嚴謹的態度防杜類似事件再次發生,以維護兒童最大利益。
- 記者:台北市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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