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10月17日上午民眾攜帶河口鱷至立法院陳情案新聞說明資料
鱷魚養殖場阮姓業者因「不滿農業部禁止一般民眾飼養河口鱷」,於本(17)日5時30分至立法院前持鱷陳情,本分局即時通報動保處人員到場協處,並於現場代保管該隻河口鱷,委由動保處協助後續保管事宜,後續將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第70條移請台北地方法院簡易庭裁處。
中正第一分局呼籲,民眾表達意見應循合法途徑進行,切勿攜帶具危險性動物至公共場所,以免觸法並影響公共安全。本分局將持續加強公共場所安全維護,確保社會秩序平穩。
- 記者:台北市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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