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精舍命案 作家王薀等4被告延長羈押2月

北檢偵辦北市精舍命案,起訴作家王薀等人。案經移審,北院3月間裁定王薀等4人羈押禁見3月;北院考量押期將屆滿,王薀等4人仍有逃亡、勾串之虞,日前裁定6日起延押2個月。

根據台灣台北地方檢察署調查,王薀疑不滿蔡姓女信徒,去年糾集藝人李威夫婦等人舉行宗教儀式,導致蔡女傷害致死。檢察官3月間起訴王薀及李威夫婦等13人,李威偵查中轉污點證人,檢方請法院減刑或免刑。

全案起訴後,台北地方法院3月6日裁定偵查中在押的王薀與幹姓、梁姓、游姓女信徒共4人,審判中羈押禁見3個月。

北院今天公布的裁定書指出,由於王薀等4人羈押禁見期限即將屆滿,法院訊問後認為,王薀等4人犯嫌重大,所涉傷害致死屬最輕本刑5年以上有期徒刑重罪,若將來判決確定,難謂全無選擇逃亡以免身陷囹圄的可能。

裁定指出,王薀等4人與共犯及證人供述均有差異,有事實足認有湮滅證據或勾串共犯、證人之虞;此外,本案由國民法官審理,協商會議尚未召開,檢察官起訴事實、兩造爭執與不爭執事項等均尚未確定,案情仍有晦暗不明高度可能。

北院認為,王薀等4人仍有羈押原因及必要,裁定自6月6日起延長羈押2月,並均禁止接見、通信。可抗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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