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埔原住民族群身分法》正式上路 原民會:將儘速開放族人辦理登記

今(28)日為司法院憲法法庭111年憲判字第17號判決滿三周年,依據此判決所制定的《平埔原住民族群身分法》,也已於23日由總統公布施行,原住民族委員會今特發布聲明表示,「感謝立法院朝野各黨委員,平埔原住民身分認定法制已正式上路,本會將儘速讓族人開始辦理身分登記」。
原民會表示,此法規定平埔原住民身分的登記,要先由平埔原住民族群各族先向原民會申請民族認定,並經審議會審議通過報請行政院核定後,個人才能到戶政事務所辦理平埔原住民身分登記。
原民會進一步說明,目前已有西拉雅族、噶哈巫族、巴宰族、道卡斯族、大武壠族、拍瀑拉族(巴布拉族)、馬卡道族、巴布薩族及凱達格蘭族等先後向原民會提出申請,各案進度不一。近期將依法組成「西拉雅族」民族審議委員會,並函請申請團體補正民族成員身分認定要件資料;完成補正後,依規定辦理為期30日之公告徵詢意見。若程序順利,預計於公告期滿後2個月內完成審議,並報請行政院核定。
原民會最後強調,該法之公布是我國原住民族政策發展的重要里程碑。將分階段完成民族核定、民族成員名冊登載與個人身分登記,並與內政部及地方政府協力,落實憲法判決所揭示之身分認同與文化保障權。
本文章來自《桃園電子報》。原文:《平埔原住民族群身分法》正式上路 原民會:將儘速開放族人辦理登記
延伸閱讀
- 記者:陳儒賢
- 更多社會新聞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