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名叫「奢侈稅」,羊頭掛在狗身上

讓房價適度降溫,讓群魔不要亂舞,我舉雙手雙腳贊成。但奢侈稅應該改個名叫「耐心稅」,持有不到兩年忍不住要賣,沒耐心,課!或「空房稅」,你沒去住的房子,空著賣,課!或是直接叫「印花稅」!

最近只要有朋友聚會,聊的都是「奢侈稅」。有一天,我的姐妹淘問我:「阿娟,奢侈稅是不是賣房子不管賺賠都要課?」我說:「是啊,奢侈稅,基本上是一種交易稅的性質,就像5 %營業稅,有交易就要課,只管成交不論賺賠。」

  我朋友突然驚呼:「那怎麼能叫『奢侈稅』?難道我賣一間500萬的小小套房也叫『奢侈』? 」我朋友的疑問,恐怕也是很多人的疑問。說實在的,政府立意良好,但取名字的功夫恐怕還不及格。咱們大聖人孔老夫子說過:「名不正則言不順,言不順則事不成」,馬政府若真想把這事兒給做成,就要「必也正名乎」啊 。

  所謂「奢侈」,照教育部國語字典的解釋是「揮霍浪費,不知節儉」,既然是揮霍浪費,意思就是亂花錢不知節制,照這麼說,應該課買房子的人,怎麼去課賣房子的人呢?買東西才有所謂的奢侈,賣東西跟揮霍實在是扯不上邊。再說,要是賠錢賣,那就更稱不上奢侈了,賠錢賣多半是急用錢或是看壞後勢,你可以說他是死裡求生,也可以說他是被迫止血,偏偏就不能說是「奢侈」。就算天底下賣房子的人通通是賺錢賣吧,買間500萬的小小套房後賣出,說他多奢侈,恐怕也言重了。

  說了半天,我不是反對奢侈稅,讓房價適度降溫,讓群魔不要亂舞,我舉雙手雙腳贊成。我只是想,賣房子課的奢侈稅,如果改個名,叫「耐心稅」不錯,持有不到兩年忍不住要賣,沒耐心,課!叫「空房稅」也不錯,課的是非自用住宅,也就是你沒去住的房子,空著賣,課!

  其實,叫「印花稅」才是最貼切的。印花稅是一種很古老的稅種,源自於1624年荷蘭政府為了解決當時的經濟危機所創造出來的稅種,就如同現在馬政府亟需解決房市的泡沫危機是一樣的,而印花稅形式上是對財產交易所徵的流轉稅,也很符合現在賣屋轉手財產流轉就要課稅的性質。英國的哥爾柏曾說:「稅收這種技術,就是拔最多的鵝毛,聽最少的鵝叫」,印花稅就是具有「聽最少鵝叫」的稅種。既然馬政府說,奢侈稅針對的是目前只佔3%約2萬戶的投機客,那麼,取名為「聽最少鵝叫」的「印花稅」,應該是比較名實相符吧。


前期其他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