搬家小知識
  1. 「以車計價」計費方式:(出車數)x(單價/車)

    我們在評估服務人員數、樓層(電梯/樓梯)、搬運距離、步行距離、特殊地形、超重物品、是否包裝、運送地點…等事項之後,會告知一輛車單價多少。然後在搬家當日,以出多少車數乘以原本告知一輛車單價費用。例:估價人員至陳先生家估價,簽約以3.49噸、平斗車型之貨車,一輛一趟A元搬運。搬家當日搬家公司以3輛車完成搬運。所以陳先生需付搬家公司3 x A元之費用。 (註: 以上舉例為無任何特殊或附加條件,僅為車輛報價。如有特殊物件、超重物或其他備註事項載至契約書中時,以雙方簽訂之合約為準)
  2. 「包價制」計費方式:

    即為完成所有搬運的費用: 當您以「包價制」方式估價時,應問明所需時間、派出多少車輛和多少服務人員,而且在搬運契約書中要載明所有需要搬運的物品及不需搬運的物品,無約定記載之物件,不在服務範圍之內。

    若您選擇的日子是搬家吉日,請盡早與搬家公司確定(最少提前兩週訂車),並主動在搬前一日確認車趟。如有遲到的可能性,我們也會在訂車時,事先跟您說好,並在搬家當日如真有遲到的狀況發生時,也會儘可能及早告知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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