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積電洩密案 3工程師不服被押抗告遭駁回

台積電洩密案 3工程師不服被押抗告遭駁回
台積電犯案的3名工程師包括陳姓工程師在內,遭台灣高等檢察署聲請羈押禁見獲准,3人不服提抗告,最高法院今裁定駁回抗告確定。(圖/美聯社/達志影像)

[NOWnews今日新聞] 從台積電離職到日商工作的陳姓工程師,勾結仍在台積電的多名工程師,翻拍千張2奈米製程機密照片,而犯案的3名工程師包括陳姓工程師在內,遭台灣高等檢察署依《國安法》竊取國家核心關鍵技術罪嫌,聲請羈押禁見獲准。3人不服提抗告,最高法院今(7)日裁定駁回抗告確定。

本案由台灣高等檢察署智慧財產檢察分署於7月25日至28日陸續傳喚、拘提涉案的9名相關人士,經過偵訊後,檢方認為陳姓、吳姓等3名工程師,疑似竊取台積電機密資料,向法院聲請羈押獲准。雖然3人的行為牽涉竊取營業秘密,但由於台積電2奈米製程為高端半導體產業的核心技術,屬於《國家安全法》中規範的「國家核心關鍵技術」,將衝擊台灣半導體產業地位及國安風險,因此成為檢調首件偵辦的國家核心關鍵技術營業秘密案。

檢方上月25日至28日也指揮調查局新竹市調站、資安站及北機站兵分六路搜索涉案工程師住處及東京威力科創在新竹的辦公室等地點,查扣電磁紀錄與雲端資料。

據了解,這3名工程師疑透過公司筆電登入系統查看機密製程文件,再以手機翻拍方式進行截取,共拍攝上千張機密照片,由於翻拍行為未經任何數據傳輸、外接設備或雲端操作,成功避開PIP(Process Information Protection)資安監控機制,也讓內控系統束手無策。

高檢署指出,本案是台積公司主動察覺在職員工檔案接觸異常,內部調查後,發現公司的國家核心關鍵技術營業秘密,疑遭前員工及在職員工非法取得,向高檢署提告。

高檢署訊後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陳、吳、戈3人,智財法院全數裁准,3人不服提抗告,最高法院認為原裁定沒有違誤,裁定駁回抗告,3人確定羈押禁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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