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普政府打壓新聞自由!要求媒體報導軍方資訊「需經授權」

川普政府打壓新聞自由!要求媒體報導軍方資訊「需經授權」
位於維吉尼亞州阿靈頓(Arlington, Virginia)的五角大廈(Pentagon)。(圖/達志/美聯社)

[周刊王CTWANT] 美國總統川普(Donald Trump)政府近期宣布,對國內媒體報導軍事事務的行為施加新的限制,其中包括要求記者承諾不得刊登「未經授權」的軍方資訊。

據卡達《半島電視台》(Al Jazeera)援引美國戰爭部(Department of War,原國防部)公布的新規定,若記者拒絕簽署上述承諾書,將可能失去採訪美國軍方的資格。

這些規定載於1份由《紐約時報》(The New York Times)取得並公開的備忘錄中。文件已在19日傳送給多家媒體。規定指出,即使是未列為機密的內容,也必須經過「適當授權的官員」批准後才能發布。

新措施同時限制了記者在位於維吉尼亞州阿靈頓(Arlington, Virginia)的五角大廈(Pentagon)內的行動,將大部分設施劃為禁止自由進出的區域,記者若要進入必須有隨行人員陪同。

「五角大廈不是由『媒體』掌管,而是由人民掌管,」戰爭部長赫格塞斯(Pete Hegseth)在X平台上回應相關報導時寫道,「媒體不能再隨意遊走於安全設施的走廊。請佩戴識別證並遵守規則,否則就回家。」

對此,由面向記者和傳播專業人士組成的社會團體「國家記者俱樂部」(National Press Club)主席巴爾薩莫(Mike Balsamo)強烈抨擊這些變革,直言這是對獨立新聞的攻擊,尤其發生在五角大廈「這個最需要獨立監督的地方。」

巴爾薩莫表示:「如果有關軍事的新聞必須先經政府批准,那麼公眾就不再獲得獨立報導,只能一昧的接收官方希望他們看到的東西,這應該讓所有美國人警惕。獨立的軍事報導對民主至關重要,它讓公民能監督領導人,確保戰爭與和平的決策,攤在陽光下制定及執行。」

與此同時,多家媒體組織,包括《紐約時報》、《華盛頓郵報》(The Washington Post)、《華爾街日報》(The Wall Street Journal)以及《路透社》(Reuters),都加入了譴責行列。

非營利組織「新聞自由基金會」(Freedom of the Press Foundation)倡議總監斯特恩(Seth Stern)更指出,美國聯邦最高法院數十年的判例,其實已確認媒體有權刊登政府及軍方機密。

他告訴《半島電視台》:「這基本上就是調查記者的工作。法律也很清楚,政府不能要求人民為了取得某種利益,例如進入政府建物或獲得採訪證,而放棄憲法保障之獲取和發布秘密的權利。這項政策等同於事前審查出版,而這正是對美國憲法第一修正案(Amendment I)最嚴重的侵犯。」

斯特恩還提到1971年著名的「五角大廈文件案」(Pentagon Papers case,New York Times Co. v. United States,又稱「《紐約時報》公司訴合眾國案」),當時聯邦最高法院裁定,《紐約時報》和《華盛頓郵報》有權刊登揭露美國為尋求攻打北越而製造的「東京灣事件」、刺殺南越總統兼美國盟友的吳廷琰,以及多位總統對越戰的戰果進行撒謊的歷史性機密文件,確立新聞自由不容政府以「國安威脅」之名隨意打壓。

然而,上述的最新限制只是川普政府一系列削弱「新聞自由」舉措的冰山一角。就在17日,《美國廣播公司》(ABC)宣布停播主持人金摩(Jimmy Kimmel)長年主持的脫口秀《吉米夜現場》(Jimmy Kimmel Live!),原因是川普的政治盟友、聯邦通信委員會(FCC)主席卡爾(Brendan Carr),在金摩針對保守派青年領袖柯克(Charlie Kirk)遇刺案發表不利川普的評論後,威脅《ABC》若不妥善處理將採取監管行動。

川普任命的FCC主席卡爾,上週更暗示會進一步壓制對政府持批評意見的聲音。他18日接受《福斯新聞》(Fox News)專訪時表示,FCC將持續讓廣播業者「對公共利益負責」,如果有人不滿意,那就「繳回營業執照。」

在《吉米夜現場》被停播的幾天前,川普才剛對《紐約時報》提起1項價值150億美元的誹謗訴訟,這是繼控告《哥倫比亞廣播公司》(CBS News)、《美國廣播公司》與《華爾街日報》後的又1起訴訟。然而,佛州中區聯邦地區法院法官梅里戴(Steven Douglas Merryday)19日駁回了川普針對《紐約時報》的訴訟,認為總統的訴狀「論點偏頗」、「內容重複」,甚至包含大量「與案件不相干的頌揚川普之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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