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動滑板車違規上路 事故頻傳消基會示警

電動滑板車違規上路 事故頻傳消基會示警

新型交通工具帶來便利性,卻也導致道路安全頻傳警訊。消基會發現,電動自行車、電動滑板車及微型電動二輪車事故不斷增加,造成傷亡與理賠爭議,呼籲主管機關儘速訂出明確規範與教育措施。交通部回應,運研所將推出「電動滑板車上路辦法指引」,最快今(2025)年底實施,讓地方政府依法開放合法路段,消除灰色地帶。

根據警政署統計,光是去(2024)年1年,腳踏自行車事故共造成77人死亡、7,645人受傷;電動輔助自行車釀19死、1,232傷;微型電動二輪車導致28死、4,961傷。今年1至8月相關事故持續上升,凸顯管理與宣導的迫切性。

消基會表示,這些新興交通工具雖具節能減碳與通勤便利的優點,但因法規落後、責任歸屬不明,使得民眾「買得開心、上路卻違法」。像是去年就有台北市民騎電動滑板車通勤,不慎撞傷長者遭罰1,200元,家屬質疑既然不得上路,為何市面仍可自由販售?另有新北2名國中生騎乘「未掛牌」微型電動二輪車雙載闖紅燈,造成3人受傷,因未投保強制險,醫療與賠償全由家長自付,反映制度的漏洞。

事實上,《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早在2022年即修法新增「個人行動器具」條文,納入電動滑板車管理,但法條採「原則禁止、例外開放」,地方政府遲未公告合法路段,使電動滑板車實質上仍屬「全面禁行」狀態,警方也鮮少取締或開罰。

消基會指出,主管機關應明確納管,從速限、設備規格,如燈光、煞車、保險投保義務到合法行駛區域,都要確實規範與實施時間表,並參考日本作法提供過渡期,結合民間租賃與教育團體共同推廣。甚至應同步檢討自行車與電動車騎士安全帽規定、夜間燈光檢查及設備抽驗制度,避免事故責任模糊不清。

對此,交通部答覆,目前委由運研所擬定「電動滑板車上路應遵守指引」,內容參考歐美、日本經驗,提供各縣市制定辦法之依循,預定今年底完成並送各地政府採行。屆時地方可據以公告特定路段開放使用電動交通工具。

交通部並提醒,在新法正式實施前,若民眾違規騎乘電動滑板車,將依《道交條例》第69條第5項,處以1,200元至3,600元罰鍰;上路後若未禮讓行人,將開罰300至1,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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