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6/15起(魚+勿)鱙禁漁期 違者最高罰15萬元

新北市漁業處今天表示,為守護海洋生態,推動漁業永續發展,6月15日至9月14日實行(魚+勿)鱙(俗稱吻仔魚)禁漁期。違者將依漁業法規定,處新台幣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

新北市政府漁業及漁港事業管理處發布新聞稿指出,(魚+勿)鱙是台灣沿近海經濟漁獲之一,為國人重要消費魚種,新北市主要產地為淡水區海域。(魚+勿)鱙並非坊間所稱幾百種魚的幼魚,主要是刺公鯷(Encrasicholina puntifer)、異葉公鯷(E. heteroloba)及日本鯷(Engraulis japonicus)的3種魚類幼魚。

漁業處表示,每年6月至9月是其他魚類魚卵孵化及仔稚魚成長的時期,此時作業容易混獲其他魚種仔魚,為減少對其它魚類資源影響,新北市每年定期於6月15日至9月14日實施(魚+勿)鱙漁業禁漁期,並進行漁船數量與漁獲總量管制;一旦達到中央訂定(魚+勿)鱙捕撈量上限,將立即全面禁止採捕,另規範可使用的漁具種類與作業區域。

漁業處強調,藉由訂定禁漁相關措施及管制漁撈行為,能有效確保(魚+勿)鱙資源的永續利用,促進漁業產業的永續發展;呼籲漁民朋友務必遵守相關規定,以共同維護海洋資源。違者將依漁業法規定,處以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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