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眾運輸年底前更換優先席圖示 違者最高罰5萬

立法院日前通過身權法修正案,將現行「博愛座」改為「優先席」,交通部今天公布訂定優先席統一圖示,各大眾運輸業者須於年底前更換,若違者限期未改善,最高可罰5萬元。

根據交通部公布的優先席圖示,由藍、白色兩色組成,由左至右分別表達高齡者、孕婦、行動不便者、攜帶幼童及其他實際需要者。

配合立法院會日前三讀通過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53條修正草案,將現行「博愛座」改為「優先席」,並擴大適用對象,交通部修正大眾運輸工具無障礙設施設置辦法,除了調整用語外,也將「優先席」對象調整為身心障礙者或有其他實際需要者優先乘坐。

交通部公共運輸及監理司司長胡((?由)琦今天出席記者會時表示,過去博愛座並未訂有統一圖示,由各大眾運輸系統各自繪設後張貼,各式各樣圖示相當混亂,也讓部分民眾誤解博愛座使用對象而衍生爭議。

交通部這次修正大眾運輸工具無障礙設施設置辦法,今天正式施行,胡((?由)琦表示,優先席統一圖示是參考國際ISO及日本JIS兩大國際性圖標系統的公共圖標來進行繪製,以利接軌國際,同時要求大眾運輸業者須在今年12月31日前改善完成、更換新圖示。

若業者未如期改善完成,胡((?由)琦表示,依照身權法第99條規定,將限期改善,屆期未改善者,處其所有人或管理人新台幣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鍰。

胡((?由)琦強調,優先席並不是只有老人、孕婦、行動不便者可乘坐,而是給每一位有需求的人使用,臨時性的身體不適、其他無法直接透過外觀辨識的隱性需求者等皆可使用,未來會再請各運輸系統業者透過動態顯示系統或文宣海報宣導。

至於有捷運公司反映盼能在優先席圖示加註明日文、韓文,胡((?由)琦表示,由於希望能清楚呈現優先席的圖標用意,為避免畫面過於複雜,建議可在外圍再加註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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