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大法律系正妹畢業當偶像丟臉? 呂秋遠挺:選不喜歡的工作過一生才浪費

[周刊王CTWANT] 台大法律的畢業生佳那(Kana Kana)近日在社群發文,她跟親戚說畢業後要去當偶像,貼文一出,引發網友熱議,有人批她說這話不覺得丟臉嗎?對此,同為台大法律系畢業的作家吳淡如力挺;律師呂秋遠認為,「選了一個不喜歡的工作過一生,選了一個不喜歡的人而結婚、這才叫做浪費時間。」

呂秋遠在臉書發文,佳那稱畢業後要當偶像,引起某些人的撻伐,「大概就是跟『美博士畢業賣雞排』。的概念一樣,為什麼要去當偶像?台大法律畢業,不是就是當律師、法官?最後選市長、當總統。欸,不是,為什麼一定要按照你的意思才是對的?你住海邊,管很寬嗎?更何況,誰說台大法律系畢業就一定得要怎樣?」
呂秋遠說,「在遙遠的17年前,那時候我還在律師訓練。律訓同學裡,基本臥虎藏龍,我這種算是邊緣人而已。有同學是愛丁堡大學法學碩士,考上法官、律師;也有同學是法官、台大法研所民商法組、律師、三等公務員考試、會計師都過關,簡單來說,就是多數人眼裡的國家菁英、社會棟樑。其中有一位,她的資歷與經驗也非常特別,她也是台大法律畢業,之後是哈佛大學法律系碩士,也早就被許多法律大所預定錄取。」
呂秋遠表示,「不過,後來她沒有走國際商務律師路線,因為她發現自己喜歡美食,也喜歡研究美食。所以她從2011年開始,就開了部落格,『美食家的自學之路』。現在已經是台灣美食的重要評審。她有自媒體頻道,也有自家美食產品,還可以出書。你說她浪費時間,我說你不了解什麼叫作時間。」
呂秋遠強調,「選了一個不喜歡的工作過一生,選了一個不喜歡的人而結婚、這才叫做浪費時間,好嗎?那種『浪費時間、浪費資源』的說法,就像是上台大便可以一帆風順、往後人生勝利、無往不利一樣的荒謬。一點也不,甚至對於某些人來說,台大就是他一生中最高光的時刻,往後因為背負了這些莫名的期待,人生過得一點也不開心。況且,律師並沒有賺得比較多,而且代價是必須每天聆聽與陪伴許多人的不幸,真的沒有比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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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記者:周刊王CTWA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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