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高薪挖角卻遇「獨扛多個部門、主管擺爛」 他遭減薪又惡意資遣

[周刊王CTWANT] 被高薪挖角又惡意資遣怎麼辦?一名網友分享,朋友被高薪挖角到另一間公司,結果卻像是「地獄開局」,不僅工作內容繁雜,一人得扛部門所有事情,主管上班還在華手機、網購,更糟糕的是,沒多久就被通知降薪,朋友不能接受,於是直接被資遣,讓她無奈求助「這種操作有辦法申訴嗎?還是根本沒救了?」
這名網友在Dcard以「高薪被挖角反被當免洗筷資遣」為題發文表示,朋友原本工作做得好好的,年終都還沒領完,就被高薪挖角到另一家公司,「想說換個環境拚一波,結果進去才發現根本是地獄開局」。
原PO提到,朋友入職後,發現包括廣告、影片、建案行銷等等都要他來負責,等於是一人處理一堆部門的事;更氣人的是,主管並不是做銷售或行銷出身的,卻硬要主導所有流程,平時進辦公室就是滑手機、網購,還跑去幫忙採購雜物,將事情丟給底下員工做。
原PO感嘆,那位主管很受老闆賞識,還是老闆「信任的人」,即使主管擺爛、出包,老闆都睜一隻眼閉一隻眼,還時不時維護他。怎料,朋友苦撐一段時間後,公司卻突然通知要降薪,原因只有一句「公司最近狀況不太好,要調整一下」,朋友不肯接受,結果過幾天就立刻被資遣。
對此,原PO心疼道,「因為才剛被挖角過去,年資太短,公司就直接用勞基法最低標準補償,處理得超乾脆,還一副恩惠給予的樣子,說白了就是上一家公司都還沒完全離乾淨,獎金也沒領完,在這邊被當免洗筷,覺得不乖就丟掉」、「有沒有人遇過這種公司?主管擺爛又被罩著、勞工被搞還只能摸鼻子。這種操作有辦法申訴嗎?還是根本沒救了?」
貼文曝光後,不少網友建議,可以根據《勞動基準法》第11條的非法資遣提出,「可以告公司非法資遣,但就是要有時間長期奮戰打官司」、「惡意資遣可以申訴」、「非法資遣的勞動爭議,只能主張回到公司任職,或者補償官司期間新工作與舊工作的損失差額」、「打贏沒有資遣費,但是從發出存證信函主張確認雇傭關係那天起到妳打贏官司的全部期間薪水跟勞健保退休金都要給妳,同時打贏那天起還要讓妳回公司繼續上班」。
也有人說到,「要跳槽要先查一下公司簡介跟規模,要不然真的會像你說得跳到一個坑更慘」、「聽過其實兩家公司背後老闆串通,高薪挖角後資遣,節省資遣費的鬼故事」、「挖角跳槽要簽合約,看幾年一約,怎樣都可以保留一些後路」、「跳槽本來就需要事先瞭解狀況,選產業/公司/主管/文化,也評估自己的偏好/雷點/勝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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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記者:周刊王CTWA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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