寶媽轉售「這二手物」挨罰3萬元 她氣炸:下架沒賣出也算

[周刊王CTWANT] 台南一名寶媽曾在蝦皮上架二手托腹帶,想著要補貼家用,沒想到還未賣出,就被民眾檢舉,因此遭衛生局開罰3萬元,並要求她寫陳述書,讓她氣到掉淚「3萬這樣飛走」。
這名寶媽日前於社群平台Threads發文表示,她曾在蝦皮販售二手托腹帶,由於沒有賣出,她在2月就將商品下架,怎料近日卻收到衛生局通知,因為有民眾截圖檢舉,依法要對她開罰3萬元。
原PO指出,衛生局承辦員告訴她,截圖的時間是12月,無論商品是否售出,只要曾經上架就是違規。
對此,原PO感嘆,自己賣二手物品,只是想家減貼補家用,也不是故意為之,「沒有勸導之類的減免罰則,就是罰最低3萬」、「同一個時間,一樣彰化,好幾個媽媽被檢舉」、「好不符合比例喔,太傷心了,3萬這樣飛走」、「民眾檢舉這個對他有什麼好處?吃飽太顯,去抓那些詐騙啊」。
貼文曝光後,不少網友紛紛在底下留言,「我每次看到有人賣托腹帶都會留言說違法小心,但沒有人會跟我說謝謝」、「之前也有遇過網友PTT站內信給我說要注意法規不能賣,我馬上下架跟回信謝謝提醒」、「我在旋轉拍賣上架免費贈送束腹帶,馬上被一個好心人士私訊提醒,很驚訝居然有這種規定」、「這也不是要吃下肚會出人命的東西,賣個二手愛惜資源創造雙贏,要罰3萬?台灣的法律真是太神奇了」。
也有位自稱是衛生局前承辦員的網友透露,民眾檢舉的案件非常多,每天都會有熱心民眾海巡檢舉,曾1天收到80幾封檢舉信,「檢舉就必須依法辦理,沒辦就等同於吃案……我們只能依法行事,我通融了被抓到了我也會沒工作…所以我在網路上看到都會善意提醒」。
根據高雄市衛生局官網,「托腹帶」屬於「醫療用束帶」,跟生活中常見的OK繃、醫用口罩、耳溫槍、隱形眼鏡保存盒、隱形眼鏡保養液等物品都是「醫療器材」,只有具有醫療器材商或藥局資格者,才能依據醫療器材管理法規定進行販售,一般民眾是不得隨意上網拍賣的,依照《醫療器材管理法》,違者會面臨3萬元至100萬元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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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記者:周刊王CTWA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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