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擴大禁止旅宿免費提供一次性用品 飲用水、免洗餐具都不行

[周刊王CTWANT] 新北市議會昨(16)日三讀通過《新北市氣候變遷因應行動自治條例》,條例共11章58條,內容涵蓋溫室氣體減量、建築能效提升、循環經濟、能源創新、綠色運輸及氣候調適等議題,並明定具體減碳目標與罰則,同時也擴大了禁止旅宿免費提供一次用品項目,像是包裝飲用水、免洗餐具等。
新北市環保局表示,條例訂定新北市2030年溫室氣體排放量較2005年基準年減少30%、2040年減少65%,納入聯合國永續發展目標(SDGs)核心理念,要求年排放量達一定規模以上的製造業及建築物公開碳排資訊並落實減碳義務,擴大社會參與。
據悉,新北市2024年溫室氣體排放量已較基準年減少12.7%,提前達成2025年階段減量目標,未來將持續推動公有建築節能、工業燃油退場、公車及公務機車電動化等措施,以在2030年前再減少331萬噸二氧化碳排放。
在民生方面,條例針對旅宿業與餐飲業的一次性用品訂有明確規範。新北市將擴大禁止旅宿業免費提供一次性產品,除中央已規定不得提供小於180毫升的液態盥洗用品及陳列一次性備品外,自治條例再新增不得提供包裝飲用水、一次性吸管及各類免洗餐具等項目,預計自119年起實施。
同時市府指定的公私場所(包含政府部門、公立學校、醫療院所、百貨公司、量販店、超市、連鎖便利商店、連鎖速食店及有店面的餐飲業)販售內用餐飲時,不得提供免洗餐具,並應提供外帶自備容器優惠,違者可處新台幣12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罰鍰,限期未改善者得按次開罰。市府也將訂定自備容器優惠的最低標準金額,並要求指定場所建立重複使用容器借用、歸還與清潔的循環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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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記者:周刊王CTWA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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