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市府推ACP 助病患自主善終 促家庭和諧

高市府推ACP 助病患自主善終 促家庭和諧

高雄一名55歲乳癌患者,三年前因復發導致身體嚴重不適,雖已簽署「預立安寧緩和醫療暨維生醫療抉擇意願書」,希望在病末能安祥離世,但因未完成「預立醫療照護諮商(ACP)」,在病情驟變時,母親仍堅持急救,造成患者身心困擾。病患雖一度甦醒,卻表達懊悔,經安寧團隊溝通,家屬最終選擇尊重其意願,讓她在睡夢中平靜辭世。



高雄市衛生局指出,台灣已邁入超高齡社會,國人平均壽命與健康平均餘命相差7至8年,醫療自主日益重要。《病人自主權利法》於2019年上路,是我國首部以病人為主體的醫療法規,鼓勵病患、家屬與醫療團隊透過ACP程序,釐清意願並尊重個人選擇。



相較於僅適用末期病患的《安寧緩和醫療條例》,《病人自主權利法》涵蓋更廣,包括末期病人、不可逆昏迷、永久植物人、極重度失智,以及其他由政府公告的重大疾病。民眾可在清醒狀況下完成諮商,簽署醫療決定並註記於健保卡,一旦符合條件,經兩位醫師診斷與至少兩次緩和醫療團隊確認後,即可依法執行相關醫療選擇。



衛生局建議,民眾應與親人共同參與諮商,由醫師、護理師、社工師或心理師協助,討論未來是否接受維生治療、人工營養與流體餵養,並可指派「醫療委任代理人」代為表達意願。最重要的是,應多與家屬溝通,避免日後因誤解而產生醫療衝突,進而促進醫病關係與家庭和諧。



目前,高雄市共有12家醫院與7家診所提供ACP服務,簽署人數已超過6000人,諮商費用約1500至3500元(不含掛號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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