捷運上最美的風景 是你的溫暖讓座
報新聞/編輯部
近期屢發生在捷運上為了博愛座而爭執的情形發生,甚至出動捷運警察到場協調,其實博愛座並不是「專座」,而是「優先座」! 讓給有需要的人,是發自內心的小小善意,卻能讓整個社會更溫暖。
臺中捷運車廂依身心障礙者權益保護法第53條第3項及大眾運輸工具無障礙設施設置辦法第12條第2款的規定設置「博愛座」,以供身心障礙者及老弱婦孺優先乘坐,但是其他「有需要者」亦可乘坐,如之前於捷運四維國小站發生一名16歲少女,因逢生理期經痛,難過到臉色蒼白,無法言語及行走,幸經站務人員發現後趕緊上前關心,並通知119救護人員及捷警隊同仁到場,即時將女子送醫治療,故博愛座是提供給「有需要者」優先乘坐,而非是年長者的專用座椅。
為此,為適時提供關懷與協助,台中捷運特製作「博愛貼紙」以供站務人員及其他旅客清楚辨識,旅客若有讓座或協助需求,可於捷運全線18個車站詢問處索取該貼紙,並貼於隨身包、胸前、上手臂或衣物等明顯處,以有效降低博愛座爭議的發生。
除了博愛座常傳爭議,用隨身物品「佔位」的紛爭也不少,鑑於每節捷運車廂僅提供41個座位,依臺中捷運旅客須知第29條的規定,旅客隨身攜帶行李及物品,不得妨礙其他旅客,並應自行保管及照料,違反規定者,捷運公司得拒絕運送,民眾若發現有不當以包包等隨身物品佔位情事,可諉婉請其移開讓座,如真的勸導不聽,可向隨車保全反映或透過列車上的對講機通知行控中心,站務人員及捷運警察獲報後會立即前來查處,以維乘客權益及乘車秩序。
最後,臺中捷運警察隊長鄭凱豪呼籲大眾,未禮讓博愛座並未有相關處罰規定,請旅客發揮同理心,將座位禮讓給有需要的人,另請對方讓座或請對方移開佔用座位之物品時,應注意自身言行及方法,切毋因一時氣憤而出現辱罵及侮辱性言詞,甚至出現言語恐嚇及動手拉扯、毆打對方等不法行為,以避免觸犯刑法公然侮辱、恐嚇及傷害等罪嫌,惟有打破個人偏見與刻板印象,並展現世代關懷及禮讓美德,方能共創和諧的捷運搭乘環境和溫暖的社會氛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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