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縣議會延長會期至11/26 3預算案完成審議通過

【記者 劉春生/雲林 報導】雲林縣議會第6次定期會為期40天,21日中午大會主席縣議長黃凱宣布延長會期至11月26日,此次會議程通過(1)雲林縣政府發布之自治規則送議會查照案、115年度雲林縣總預算暨附屬單位預算案(財甲35、36號)、115年度財團法人雲林縣文化基金會預算案,於中午12時閉會,大會議員黃文祥提出大北港區為來性發展的願景,及蔡明水議員向縣警察局長黃富村提出建議取締飆車族噪音,妨礙安寧及詐騙集團猖獗,受害民眾不計其數,財產受到鉅額損失,相當可惡,應對這些騙徒予以嚴厲制裁,建議中央加罰鞭刑能夠收到遏止的效果。
縣議員林深建請縣府縣府積極向中央政府反映立即修訂社會救助法放寬低收入戶審查標準以實際照顧有需要的民眾,以及洪如萍議員提出鑒於西螺、崙背、二崙地區都有深厚的客家聚落文化,系統性保護客家語言、文史與生活文化,推動多元族群共榮,建請設立「雲林縣客家文化專案基金」,並研議制定「雲林縣客家文化發展自治條例」,以健全財源及制度基礎,促進客家文化永續傳承及地方文化再生。
- 記者:劉春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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