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船長獵殺43隻海豚餵鯊魚遭起訴 加國空拍揭非法獵捕
屏東地檢署今天(19日)偵結一起震驚國際的海洋保育案件。我國籍漁船「漁聖發號」(編號CT4-2622)田姓船長,涉嫌在西北太平洋海域非法獵捕,並宰殺多達43隻二級保育類海豚,將其剁碎當作鯊魚延繩釣的餌料。此案由加拿大政府跨海通報,屏檢調查後,依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第41條起訴田姓船長,6名印尼籍船員則獲得緩起訴。
檢方指出,田姓船長去年5月29日從東港鹽埔漁港出航,在北太平洋捕撈期間,明知海豚屬於珍稀保育類動物,卻在5月29日至8月21日期間,指揮船員已漁槍射擊海豚,再將海豚電擊麻痺後拖上甲板,並肢解成碎塊作為鯊魚釣餌,未使用部分則拋棄至外海。
本案爆發是因加拿大漁業暨海洋部去年執行空中監控任務時,錄到該漁船獵殺海豚的證據,立即通報我國農業部漁業署。屏東地檢署指揮海巡署偵防分署鳳山查緝隊、保七總隊第八大隊、移民署屏東專勤隊及海巡署第五岸巡隊組成專案小組,趁漁船今年7月返港時展開搜索,拘提田姓船長及6名印尼籍涉案船員到案。(責任編輯:卓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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