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化中區警署方案獲七成支持

自1858年起至20世紀初期,由英國殖民者在香港所建造的包括警署、監獄及單身警官住所和法院等建築群,於1995年被列為法定古蹟,而當警署於2004年遷入新址後,這片建築物和庭院便處於閒置狀態,且不對外開放。香港賽馬會提出一份保護兼開發計畫,並願意提供港幣18億元(約新台幣68億),將此變身為集建築古蹟、文化藝術及旅遊休閒的新地標,其中,還包括由曾設計過北京奧運會主運動場和倫敦泰德現代美術館(Tate Modern)的赫爾佐格和德梅隆建築設計事務所(Herzog & de Meuron),新建一座高逾160公尺、類似竹棚形狀的透明大樓。然而,因擔心此龐然巨物會產生屏風效應,以及活化後新建築群的商用面積高達54%,引起香港市民的反對,同時也激發了賽馬會的反省,並於2007至2008年期間展開為期六個月的廣泛性公眾諮詢。在新的設計方案中,改為高度大幅降低的兩座方形建築物,外牆以鋁製「磚頭」鋪砌,以配合中區警署紅磚圍牆的特色;而公眾最為關注的商業用途空間,也減至總建築面積的27%,並且須按照市民消費能力及古蹟保育兩方面,謹慎遴選承租者。此方案獲得近七成民眾支持,並希望修復及興建工程能夠盡快展開。

中區警署建築群活化方案中,新建築物的示意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