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老百姓的包青天夢

打從我懂事開始,舉凡電視劇上演「包公斷案」戲碼,少有例外,皆是叫好又叫座,耳熟能詳的片頭曲「開封有個包青天,鐵面無私辨忠奸」一再傳唱,彷彿包公永遠常在,忠奸、善惡、好壞全都涇渭分明,總斷得一清二楚似的。
但真正的包公案,卻端的一言難盡啊。
自從《宋史.包拯傳》記錄了包公既忠且孝、既廉且能、無畏權勢、勇於上諫的官員形象,其中最為人津津樂道的莫過於「拯立朝剛毅,貴戚宦官為之斂手,聞者皆憚之。人以包拯笑比黃河清,童稚婦女,亦知其名,呼曰:『包待制』。京師為之語曰:『關節不到,有閻羅包老。』」當時是宋仁宗嘉祐元年(1056),包拯五十七歲,權知開封府,前後不過十八個月,任職雖短,政績卻顯著,聲名遠播,其清廉剛正之風,甚至被比喻成陽世間閻羅王,──此一譬喻為後代小說家所取用,塑造出包拯日斷陽案、夜判陰獄的特殊形象。
只是包拯形象,日後又在不同小說家手中敷衍增華、擴充變化,從正史只記錄包拯辦過一件微乎其微的「斷牛舌」小案,到後來小說中衍生出各式各樣大大小小的沉冤怪案,甚至連神鬼紛紜出現公堂之上的超自然奇案都層出不窮。這些難纏又難解的奇案一一來到包拯庭下、驚堂木前,又一一為明鏡高懸的包拯辨曲別直、臧善否惡、張揚公道、而後大快人心。
歷史上包拯辦過的小案是這樣的,《宋史.包拯傳》:「有盜割人牛舌者,主來訴。拯曰:『第歸,殺而鬻之。』尋復有來告私殺牛者,拯曰:『何為割牛舌而又告之』盜驚服。」如此引蛇出洞的做法,實在稱不得足智多謀,況且此一案件可說是小到不能再小,只有一截牛舌被盜割遺失,既無人傷亡、又無重大財物損失,頂多只能當作包拯初登政壇擔任天長縣知縣的初試啼聲之舉,歷史上的包拯真正表現其足智多謀並非在審案明察秋毫之上,而是未雨綢繆的愛民便民利於社稷的行政改革(如改革訴訟程序「舊制,凡訴訟不得逕造庭下,拯開正門,使得至前陳曲直,吏不敢欺」、改革新鹽法擾民之處「解州鹽法率病民,拯往經度之,請一切通商販」、改革人事制度「請裁抑內侍,減節冗費,條責諸路監司,御史府得自舉屬官,減一歲休暇日,事皆施行」)和剛正無畏屢次論斥權倖大臣之舉(如劾罷三司使張方平、宋祁)卻能全身而退的勇氣和智慧。但小說家似乎對這些興致並不高,大多只選擇包公審案能力、嫉惡如仇的剛正性格和摧折權貴的膽氣部分,踵事增華、添枝散葉,樂此不疲。
翻閱包公案故事無一例外,皆是懲惡揚善的美滿結局,美滿結局又歸結於包公如此清官的明鏡高懸。然而美滿結局通常只是理想狀態,多半為小說家們創造出來滿足讀者的供需結果。也因為故事要達到最終理想正義的結局,過程中有時甚至不惜犧牲程序正義,既能欺上瞞下、也可以不守信用。
關漢卿元雜劇《包待制智斬魯齋郎》,結局就是包公惟恐惡人魯齋郎憑藉權貴身分仗勢脫罪,便以「魚齊即」連續強搶民女之罪,奏呈皇帝批准處決,准奏後,再行添筆改成「魯齋郎」,將之入罪斬首。──惡人伏法,人人稱快之餘,是否有人想到包公犯了「欺上」之罪呢。另外,武漢臣《包待制智賺生金閣》雜劇,包公騙了龐衙內說此後兩人當「一家一計」同甘共苦,哄得龐衙內自吐實情、懵懂畫押,最後被定罪押赴市曹斬首示眾。──看起來龐衙內似乎痴笨呆傻到了極點,但從另一方面難道不是他始終相信包公是一言九鼎的人,不會欺騙他嗎?
為了最終正義的結局,程序正義不受人重視,嚴刑拷打自然成了家常便飯。《龍圖公案.阿彌陀佛講和》說的是一秀才與對門屠戶之女私通,每暗夜用圓木繫綁白布拉秀才上樓幽會,屠戶始終不知,但鄰里個個知情未宣。一晚秀才因有事未到,少女意外拉起一名恰巧行經的僧人,僧人欲強摟求歡,少女高聲喊救,僧人恐形跡敗露即拔刀將少女殺死,盜取財物而去。明日事發,鄰里指證歷歷,認為秀才犯案,便向包公跪告:「老爺若非用刑究問,安肯招認?」包公因對秀才發怒道:「此必是你殺死的,今問你罪,你甘心否?」秀才心慌答道:「甘心。」遂打四十收監。──可見包公問案時有多威嚴啊!不過還好,小說家們並不會讓包公濫用刑訊,因為固定的採用順敘敘述情節的故事手法,讀者大多早就知道真正的罪犯是誰,作者會讓包公拷打冤枉者大多是為了加重其可憐及冤屈程度,但只能點到為止,倘若包公愛刑訊人,刑訊的對象又是冤枉者,除了反應出包公的愚昧和殘忍之外,完全沒有其他效果可言,自然得知所收斂;但若刑訊的對象是罪犯,雖可大快人心,但也不能超過,若稍加刑訊罪犯就自動吐實,包公還有什麼施展身手的機會呢?
至於包公審案內容,固然可依案情而區分為奸情類、錢財類、嫌隙殺人類、雜案類等,這樣區分雖然方便於討論讀者的興趣和當時流行的趨勢,但卻很難討論讀者的內心感受。若以讀者與故事主人翁的身分差別來討論,似乎較能深入理解小老百姓的期待心理。如單純處理老百姓之間各種案件,包公展露的智慧就遠比膽氣多,讀者便容易傾向冤屈的主角投射其渴望伸張的期盼。若是處理老百姓與「權豪勢要之家」的訴訟,包公展露的膽氣就遠比智慧多,元雜劇《包待制陳州糶米》,寫劉衙內的兒子和女婿奉命到連續三年乾旱的陳州大開米倉,低價賣予災民,兩人卻哄抬售價、縮小量斗、加重秤重,苛扣錢財,中飽私囊,平民張敝古心有不服與劉理論,竟被劉用御賜紫金錘打死。張敝古的兒子進京向包拯告狀,包拯扮成尋常老人,潛入城中,賺得兩人留在妓院中的紫金錘,問明真相,便將劉衙內女婿推出市曹梟首,喚張敝古兒子持紫金錘將劉打死。──此劇受害者人數頗多乃一州百姓,為害的卻是「權豪勢要」之家劉衙內一家人,小老百姓無可奈何,只能寄望公正廉明的包公,劉衙內所倚仗的是皇家寵愛,包公所倚仗的是正義和勢劍金牌,與小老百姓同站一方,勇敢對付權貴之家,如此抉擇除了智慧,更需要膽量,可說是幾乎六親不認、不顧前途的膽量了。──當然這也正是作為大量閱聽者的小老百姓會心有戚戚焉的地方。至於皇家內部的恩怨情仇,如李辰妃案(後來傳衍增補同樣也成了《三俠五義》開篇最主要的情節)或流行於京戲名劇《鍘美案》,對小老百姓而言,天高皇帝遠,或許比較傾向酒餘飯後的聊資,較難有切身的激憤之感。
原來,小說家們讓包公負責勘明冤情、鏟奸鋤惡的最終目的,其實都是為要滿足小老百姓對於正義的殷切渴望,這種對正義的渴求感和滿足感,不管在吏治黑暗或四海清明的時代,也不管在人治或法治的時代,只要小老百姓獲悉了冤情(哪怕只是故事,哪怕只是小冤情),便油然產生對是非公理的執著態度,這種心情歷久彌新、古今一致,不會因時間演變而有所改變,小說家們發現了這個祕密,便讓包公一次又一次地東奔西走、明查暗訪、升堂開堂、日斷陽世、夜審陰間,忙得不可開交。
最後來看一段記載:
包孝肅尹京,號為明察。有編民犯法,當杖脊。吏受賕,與之約曰:「今見尹,必付我責狀。汝第呼號自辯,我與汝分此罪。汝決杖,我亦決杖。」既而包引囚問畢,果付吏責狀。囚如吏言,分辯不已。吏大聲訶之日:「但受脊杖出去,何用多言!」包謂其市權,捽吏于庭,杖之十七。特寬囚罪,止從杖坐,以抑吏勢。不知乃為所賣,卒如素約。小人為奸,固難防也。孝肅天性峭嚴,未嘗有笑容,人謂「包希仁笑比黃河清」。
這段文字出自宋代沈括《夢溪筆談》卷二十二〈謬誤,譎詐附〉,沈括一方面難掩他不可置信(還是取笑?)像包公這樣的峭嚴公正的官員居然也有被矇蔽耍弄的時候,一方面又十分感嘆即使峭嚴剛正如包公者也是會有地方讓人可乘、小人之邪謀真是防不勝防。但是這樣的真實情節一旦轉入小說家手中,哪怕包公如何「暫時」遭受矇蔽、糊塗問案,這些只能在故事過程中偶一出現,包公最後必然會查明真相、追個水落石出,和讀者一起完成正義的圓滿結局。換言之,撰寫包公案類型故事的小說家們,從庶民社會的整體匱乏感中發現正義感的匱乏感實最易於與之結合,透過包公案的書寫、閱讀主被動關係,共同完成了作者的理想與讀者的滿足感,彼此體現現實難如人意的正義大圓滿結局。
也因為小老百姓永遠都數量龐大、大多處於社會底層,不論時間是此刻或將來(或過去),也不管政治清明或黑暗,只要一旦碰觸(激發)了小老百姓心中正義與邪曲的天平,便誘發了正義的想望。或許小說家們還別有所圖,欲寄憂憤、思寓嘲諷、慮砭國事,但對小老百姓而言只是得到了正義的滿足感,哪怕這些正義只是虛張的正義,都能使其得到寬解、慰療。知悉於此,才能真正明瞭包公案怎會可能還會在法制的現代社會繼續風行下去,因為讀者雖然渴望實質、合法的正義,但理想的正義卻是多多無妨。

●包公的形象
包公此一形象,後來小說家又在各自時代創造近似包公的分身來處理新時代的冤情。明代李春芳編有《海公案》,記載海瑞審案的故事,小說家們選定了《明史.海瑞傳》清官形象作為新時代的包公替身,故云:「宋有包待制,明有海剛峰,其居官公案歷歷昭人耳目,是不可不為之紀述也。」到了清代嘉慶年間,佚名《施公案》出版,主角又換成清朝土生土長的清官施仕綸。光緒十八年又有貪夢道人《彭公案》出版。此後又有《劉公案》(劉墉,即劉羅鍋)、《李公案》(李持鈞),後者文中即呼應了包公形象:「活龍活現,彷彿宋朝的包龍圖,國初的施不全一般」。另外清末時也有《狄公案》出版。
從包公案的增衍流行來看,可以發現有兩大系統,一是以包公為主角的宋代審案故事不斷在歷代承傳增補,二是塑造出像包公形象的新主角來進行新時代的審案,而這兩大系統又分別表著讀者的對正義的渴望以及對更進一步對於切身時代的正義感的新渴望的兩種差別。

●比國文老師更內行
胡適曾稱這種如孔明草船集(借)箭的眾多故事聚集在包拯身上的現象,稱之為「箭垛式的人物」。胡適在〈三俠五義序〉談「箭垛式的人物」實際上有三人,皇帝、周公、包龍圖,而胡適對包公的研究主要集中在歷史事實和小說情節之間的差異,以及小說中相同故事在先後文本的人物情節的不同比較(如用李辰妃的情節來比較宋、元、明、清相同故事的不同),處處可見考據功夫。然而故事的集中現象在中國文學上似乎屢見不鮮,陳平原在《中國散文小說史》即指出《三國演義》代表野史軼聞的吸納,《西遊記》體現為神魔仙怪的聚合。在我看來,形成箭垛式人物實說明了歷代小說家對故事主人翁(包拯)此一人物始終興致高昂,以及此一著名故事可以快速集聚眾人矚目的特殊效果,便於寄寓深意。


◎作者簡介
張輝誠
1973年生於雲林縣,原籍江西黎川。自幼於雲林鄉間長大,虎尾高中畢業後,資賦優異保送台灣師大國文學系,後又就讀國研所,目前為博士班研究生,同時亦任教於台北市立中山女高。作品曾獲時報文學獎、梁實秋文學獎、全國學生文學獎等。著有散文集《離別賦》、《相忘於江湖》、《我的心肝阿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