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點新聞】財政部肥了當官的苦了納稅人
五月的報稅季節,讓每個人不免一陣火氣,在台灣,偏差的稅制體系讓一般受薪階級承擔了七成五左右的稅務,任何一筆收入都逃不過國稅局的眼睛。
但很多人卻不知道,同樣也是以薪資為主要收入的公務人員,薪資中的「主管職務加給」卻是免稅項目,根據統計,一年大約有一○七億元的公務人員「主管職務加給」都課不到稅。

「公務員的『主管職務加給』竟然不用繳稅,你不會覺得很奇怪嗎?明明都是上班族,一般人每一筆錢都要課稅,但我們公務員卻不用。我自己這樣繳,都覺得有點不安啦。」拿著稅額試算表,某地方政府的處室主管私下感慨,這樣奇怪的稅制規定,其實相當不公平。
每年約一○七億元收入沒課到稅
其實早在四年前,國民黨立委羅淑蕾就已針對「主管職務加給」免稅一事提出質疑,那時財政部統計,全台可領「主管職務加給」的人數大約有十二萬人。以最高的十四職等來說,每個月約略有三六二六○元的「主管職務加給」,相當於已工作數年的年輕上班族月薪,但卻是完全不需繳稅。
若以十四職等主管(約當中央部會政務次長)薪資計算,本俸加上專業加給大約九萬三千多元,若再加上「主管職務加給」三萬六千多元,月薪大約是十二萬九千多元。但少算這筆三萬多的「主管職務加給」,一年至少可少繳八萬多元的稅。而全台灣十二萬名公務員,每年就有大約一○七億元的收入免稅。
會有這麼奇怪的稅制,財政部賦稅署解釋,這是因為「主管職務加給」相當於「特支費」性質,「有些主管可能要因公應酬或其他支出,這個加給就等於是讓他們應酬開銷用的,沒有直接進入他們自己的口袋,所以不算薪資所得。」
賦稅署的解釋,其法源依據來自一份將近三十年前的財政部解釋函,其中載明「『軍公教人員待遇支給辦法』中規定支給之『主管職務加給』,既已於條文內加註:『即原主管特支費』字樣,應准繼續適用所得稅法第四條第五款前段特支費規定,免納所得稅」。
薪水?特支費?裝傻還是真分不清楚
賦稅署也強調,因為特支費僅有機關首長才有,但機關內的主管也有因公應酬的需求,所以才把「主管職務加給」當成特支費使用。加上近年政府部門人事精簡,每年編在加班費上的預算也有限,所以可以報的加班時數跟著緊縮。「各機關都會讓第一線工作人員先報加班費,主管常常是領不到加班費的,這個『主管職務加給』也等於是補貼一點。」
但很多人卻不知道,同樣也是以薪資為主要收入的公務人員,薪資中的「主管職務加給」卻是免稅項目,根據統計,一年大約有一○七億元的公務人員「主管職務加給」都課不到稅。

「公務員的『主管職務加給』竟然不用繳稅,你不會覺得很奇怪嗎?明明都是上班族,一般人每一筆錢都要課稅,但我們公務員卻不用。我自己這樣繳,都覺得有點不安啦。」拿著稅額試算表,某地方政府的處室主管私下感慨,這樣奇怪的稅制規定,其實相當不公平。
每年約一○七億元收入沒課到稅
其實早在四年前,國民黨立委羅淑蕾就已針對「主管職務加給」免稅一事提出質疑,那時財政部統計,全台可領「主管職務加給」的人數大約有十二萬人。以最高的十四職等來說,每個月約略有三六二六○元的「主管職務加給」,相當於已工作數年的年輕上班族月薪,但卻是完全不需繳稅。
若以十四職等主管(約當中央部會政務次長)薪資計算,本俸加上專業加給大約九萬三千多元,若再加上「主管職務加給」三萬六千多元,月薪大約是十二萬九千多元。但少算這筆三萬多的「主管職務加給」,一年至少可少繳八萬多元的稅。而全台灣十二萬名公務員,每年就有大約一○七億元的收入免稅。
會有這麼奇怪的稅制,財政部賦稅署解釋,這是因為「主管職務加給」相當於「特支費」性質,「有些主管可能要因公應酬或其他支出,這個加給就等於是讓他們應酬開銷用的,沒有直接進入他們自己的口袋,所以不算薪資所得。」
賦稅署的解釋,其法源依據來自一份將近三十年前的財政部解釋函,其中載明「『軍公教人員待遇支給辦法』中規定支給之『主管職務加給』,既已於條文內加註:『即原主管特支費』字樣,應准繼續適用所得稅法第四條第五款前段特支費規定,免納所得稅」。
薪水?特支費?裝傻還是真分不清楚
賦稅署也強調,因為特支費僅有機關首長才有,但機關內的主管也有因公應酬的需求,所以才把「主管職務加給」當成特支費使用。加上近年政府部門人事精簡,每年編在加班費上的預算也有限,所以可以報的加班時數跟著緊縮。「各機關都會讓第一線工作人員先報加班費,主管常常是領不到加班費的,這個『主管職務加給』也等於是補貼一點。」